我家在县城周边,房子是1983年起的两层楼房。大概在05、06年时城管说在县城规划内不许改建便一直不动,想等到规划好再说,但一直到现在还未规划好。2010年车站迁到附近时要修公路,动员修建范围内的几户人家搬迁(我家不在搬迁范围内)。同时,家对面(距离10米)他人炸山整地起房致使我家及几户邻居墙面开裂,几户邻居于去年修葺加固加层好,由于担心人身安全,我家今年初才修葺加固加一层,上个月才建好(想去办证他们说还没规划好不给办),只有一本以前发的《宅基地》证。城建下文说是违章要强拆,几户邻居是去年建好的不说拆,对面去年无证新起的也不说拆,单拆今年弄好的,这合法吗?让我家6口人住哪里去?黑,他们真的很黑,求助各位,在此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