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检测院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是不是同一个单位

如题所述

1.“特种设备检测院”的真正叫法是“特种设备检验院”。因为检测和检验是有区别的,这里不做详细介绍。叫做“特种设备检测院”的是处级行政事业性单位,如广州市特种设备检验院或者广东省特种设备检验院,如果是科级的,就不叫院,叫做所,如云浮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2.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是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成立的,代表政府行使公共事业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机构,不是公益性;

3.同级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是隶属关系,如广州市特种设备检验院隶属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云浮市特种设备检验所隶属云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扩展资料:

质量技术监督局(the Quality and Technology Supervision Bureau)是国家职能部门之一,国家设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年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成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部级。省以下设置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对各市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

根据国务院国办发2011第48号文件改革质监局管理体制。目前可能采取分级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能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二)负责《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

(三)负责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研究制定本市质量发展的战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组织实施精品名牌战略

(四)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省质监局部署的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省质监局批准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

(五)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实施监督;负责农业标准化的实施及其示范区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六)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组织开展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量值传递;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计量违法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

(七)负责宣传贯彻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积极推进质量认证工作,并按省质监局的部署,对质量认证中介机构的行为和认证标志的使用进行监督。

(八)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九)负责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依法查处收购、加工、销售、仓储等环节的违法行为。

(十)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产品质量、标准和计量违法行为。受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受理工商部门移交的在流通领域查出的属于生产环节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并依法组织查处。

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承担市政府“打假办”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本市的“打假”工作,完成市政府授权牵头的市场专项整治任务。

(十一)承担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实施相关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组织查处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和加工的质量违法行为。

(十二)承办国务院、质检总局或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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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0-24

不是。

1."特种设备检测院”的真正叫法是“特种设备检验院”。因为检测和检验是有区别的,这里不做详细介绍。

叫做“特种设备检测院”的是处级行政事业性单位,如广州市特种设备检验院或者广东省特种设备检验院,如果是科级的,就不叫院,叫做所,如云浮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2.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是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成立的,代表政府行使公共事业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机构,不是公益性;

3.同级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是隶属关系,如广州市特种设备检验院隶属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云浮市特种设备检验所隶属云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扩展资料: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主要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及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质量抽查、研究开发、节能监管、人员培训、资格考核、技术咨询、信息及网络服务、编辑出版、中国国内外技术与学术交流。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拥有实验室或试验区域28个,合作建立的各类实验室和新技术推广应用中心20多个,并在全国范围内建成了固定式长管拖车检验站13个。

拥有3个国家级检验中心、1个国家级研究试验基地、2个国家质检总局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质检总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院级研究机构,是4个单位秘书处的挂靠单位、3个代管单位、2个经济实体,设有6个服务中心。

1 国家级检验中心:国家锅炉压力容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锅炉水处理与有机热载体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安全生产北京危险品储罐检测检验中心

2 国家级研究试验基地:国家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研究试验基地

3 国家质检总局重点实验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重点实验室、国家质检总局无损检测与评价重点实验室

4 国家质检总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质检总局油气管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质检总局结构健康监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5 院级研究机构:材料高低温性能实验室、气瓶型式实验室、燃烧器型式实验室、微试样性能实验室、长管拖车检测站  、研究开发中心

6 秘书处挂靠单位: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委员会、全国索道与游艺机及游乐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7 代管单位: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许可办公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压力管道安全技术中心

8 经济实体: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北京特检有限公司、北京赛福特饭店 

9 服务中心:节能技术中心、石化检维修中心、化学分析中心、结构研究与评价中心、材料研究与评价中心、无损检测技术中心

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能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二)负责《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

(三)负责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研究制定本市质量发展的战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组织实施精品名牌战略

(四)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省质监局部署的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省质监局批准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

(五)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实施监督;负责农业标准化的实施及其示范区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六)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组织开展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量值传递;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计量违法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

(七)负责宣传贯彻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积极推进质量认证工作,并按省质监局的部署,对质量认证中介机构的行为和认证标志的使用进行监督。

(八)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九)负责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依法查处收购、加工、销售、仓储等环节的违法行为。

(十)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产品质量、标准和计量违法行为。受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受理工商部门移交的在流通领域查出的属于生产环节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并依法组织查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承担市政府“打假办”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本市的“打假”工作,完成市政府授权牵头的市场专项整治任务。

(十一)承担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实施相关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组织查处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和加工的质量违法行为。

(十二)承办国务院、质检总局或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

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4号《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产品质量仲裁检验、质量鉴定、质量事故鉴定、产品损失鉴定、灾后评估等的检验、鉴定工作。

当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获得省级以上质监局颁发特种设备全领域质量鉴定资质证书并获得省级以上高法院入册的特种设备司法鉴定机构有浙江联合应用科学研究院。

特种设备分为承压类特种设备和机电类特种设备,承压类特种设备主要有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机电类特种设备主要有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一般我们日常生活中所指的特种设备据国务院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指明,条例中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2010年国家质检总局新增加了场(厂)内机动车辆,所以现为八大类,而不是七大类。

机电类特种设备

(一)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除外。

(二)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三)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非公用客运索道和专用于单位内部通勤的客运索道除外。

(四)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用于体育运动、文艺演出和非经营活动的大型游乐设施除外。

(五)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百度百科——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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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9-30

不是。

1."特种设备检测院”的真正叫法是“特种设备检验院”。因为检测和检验是有区别的,这里不做详细介绍。

叫做“特种设备检测院”的是处级行政事业性单位,如广州市特种设备检验院或者广东省特种设备检验院,如果是科级的,就不叫院,叫做所,如云浮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2.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是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成立的,代表政府行使公共事业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机构,不是公益性;

3.同级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是隶属关系,如广州市特种设备检验院隶属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云浮市特种设备检验所隶属云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扩展资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部分地区为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简称特检所,是各地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事业单位(各省局设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简称特检院;

国家质检总局设中国特种设备研究院)。是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检测机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导和监督。

其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方面的法规、标准和规范;

2、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医用氧舱、压力管道、气瓶产品、客运索道、游乐实施、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制造质量监督检验。

定期检验、安装质量监督检验、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进出口安全性能监督检验、铁路罐车和汽车罐车定期检验、事故检验分析和锅炉水质处理的技术服务工作;

3、承担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单位资格、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和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资格、锅炉化学清洗单位资格等技术性评审以及锅炉设计图样及资料审查工作;

4、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等检验人员培训工作以及无损检测探伤人员、司炉人员、锅炉水质化验人员、气瓶充装人员、汽车罐车押运员和准驾员等特殊人员的培训工作。

参考资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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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2-12-21
楼上的答案,要改正一下:
1.“特种设备检测院”的真正叫法是“特种设备检验院”。因为检测和检验是有区别的,这里不做详细介绍。叫做“特种设备检测院”的是处级行政事业性单位,如广州市特种设备检验院或者广东省特种设备检验院,如果是科级的,就不叫院,叫做所,如云浮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2.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是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成立的,代表政府行使公共事业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机构,不是公益性;
3.同级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是隶属关系,如广州市特种设备检验院隶属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云浮市特种设备检验所隶属云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综上所述,楼主的所讲的问题,正确而简练的回答为:不是!追问

电梯开工到安装完成验收,资料的步骤是怎么样的,知道吗?

追答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TSG 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的有关规定,现就电梯开工到安装完成验收步骤简单介绍如下:
1.安装前办理告知手续。根据《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各省市对本区域内的告知手续所需资料或者办理部门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是地级市质监部门受理告知,需要拟安装电梯的制造单位、安装单位的有关资质材料(相应许可证、营业制造、组织机构代码证、作业人员等复印件);电梯的技术资料,如设计文件、合格证等;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书一式三份或者一式四份,各地要求可能不同,格式有新版和旧版,一般都可以用,随便上网都能搜索到;电梯安装施工方案等,具体可以咨询当地质监部门。
2.安装过程的监督检验。根据《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办理监督检验的前提是质监部门受理安装告知,而实施监督检验的就是当地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
3.办理注册登记。根据《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完成1、2后,就可以到当地地级市质监部门办理注册使用登记,合法使用电梯。
4.补充说明。注册所需资料详见TSG 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由于字数限制,这里不详细说明。你随便上网都可以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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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2-12-20
肯定不是同一个单位。
特种设备检测院是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的一个公益性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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