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迁户口需要回原籍派出所办手续么,还是在接收地一次可以搞定?

如题所述

一,不是,符合条件的,迁移户口,可以代办的:
  1,只要当事人出具相应的迁移户口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
  2,户口迁移可以委托近亲属代办(应要开具所在集体的准迁证明,迁入集体的“准入证明”,因此不建议委托无亲属关系的第三人代理);
  3,当事人的户口,从哪里迁出,落入到哪里,就去相应的辖区派出所办理(不一定是原籍迁出的);
  4,当事人具体可事先咨询双方的辖区派出所,并按对方的要求办理。
  二,办理户口迁移的一般程序: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2-20
1、如果你是同城之内迁移户口,只在接收地派出所网上划拨你的户籍,可以一次搞定;
2、不是以上的情况,就要按照常规办理:先在接收地派出所开具准予你的户口迁入的准迁证,然后才可以回到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的证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2-20
你好:按我国目前的户籍管理规定,你必须带上接收地派出所开具的准迁证,回原籍的派出所开具迁移证,然后再到接收地的派出所落户的。比较麻烦的。
第3个回答  2012-12-20
需要在原籍派出所开证明,再到接收地派出所要求落户,再在原籍派出所注销户口,接收地派出所落户,挺折腾的,有点烦。
第4个回答  2012-12-20
原籍出户籍证,接收地开接收证,原籍再开迁出(移)证,然后再到接收地上户籍。不过最好问接收地具体要求,因为各接收地要求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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