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房产证上土地使用权大多是70年,70年到期以后又该如何操作?

如题所述

对于产权证上标明的使用权限有70年、40年之分。很多人都会优先选择70年大产权的商品房。但是大家就会问,那要是40年、70年之后我的使用权限到期了,我的房子会不会被无偿收回?会怎么处置呢?

产权证上标注的40年、70年指的是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首先在房屋产权方面购房者通过产权登记,这个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是由用地性质和土地出让协议中的约定,一般来说住宅用地使用年限70年,商业用地40年,工业用地50年,其他类型综合用地等等由20~30年不等。

要是房子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的话。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的使用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

这里说的使用权年限有点像一个租期,在这个期间内土地由受让方使用,通俗的说以住宅为例开发商买地开始已经包含了全部使用年限,因为建设施工周期也算在内,所以并不是说购房人买到房子或者办下房产证来才开始计算土地使用权期限,很多项目拿地分期开发可能到交房由2至3年甚至更长,所以你收房后剩余的土地使用年限,就是70年减去拿地开发建设的时间。

所谓房地产,当初的定义就有房产和地产,土地及其上的建筑物以及附属设施;房地产的一个基本属性是房子和地没法分开,虽然我们将两者权属给分开了。我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国家,土地为国有,开发商买地也好,以前常用的划拨用地也好,都是指的使用权转移而所有权并没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1-30

我们在购买房屋的时候,会发现在房产证上有清晰标注商品房土地使用权70年,这也是所有房产证上使用年限最多的标记,还有一些小产权房,也就是集体产权一般为40年。大家可能对于这一使用年限有一个误解,是不是到了70年以后这个房子就不再归我们个人所有,国家会将它们全部回收,并不是这样。

所谓的土地使用权70年,这不只不过是一个期限上的界定,到了70年以后,作为房屋的拥有者可以缴纳土地税来继续拥有房屋。

而且当你的房屋出现损坏动迁,或者一些不可抗力的自然作用,国家也会给予别方面的补助。所以关于房屋70年使用权这个问题,大家可以放心,绝对是不会回收的。

话说回来大家考虑的也不要那么远,任何一个人想一想70年以后你会在哪里,所以这么久远的事情大家没有必要上纲上线,但是我建议大家在买房子的时候,千万不要贪图便宜去购买小产权,这种类型小产权里面存在很多纠纷,尤其是在办理一些事务或者经历动迁这样的行为,会有很多的问题出现。

并且在二次销售的时候也不好卖,因为大家都不认同这种集体产权的房屋。一般集体产权的房屋多出现在回迁房里面,在同一个区域刨去房屋的外在质量条件,不说单价都要比正常商品房便宜20%以上,所以一分价钱一分货便宜自然有它的缺陷。

第2个回答  2019-11-24
房子的时限到了,可以对土地交给政府,进行重新利用,不用担心。政府会考虑到你的房屋所有权的问题的。
第3个回答  2019-11-24
一般一套房子等不到七十年就已经被拆迁掉了,不会过产权的
第4个回答  2019-11-24
我记得是应该70年之后再交一笔钱但是不会太多,这样就能使用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