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组件储存装置的设计要求有哪些?

如题所述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组件储存装置的设计要求有:(1) 高压系统的储存装置应由储存容器、容器阀、单向阀、灭 火剂泄漏检测装置和集流管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储存容器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15MPa,储存容器或容器阀 上应设泄压装置,其泄压动作压力应为19MPa±0.95MPa。2) 储存容器中二氧化碳的充装系数应按气瓶安全技术监察 规程》(度SGR0006—2014)执行。3) 储存装置的环境温度应为0〜49度。(2) 低压系统的储存装置应由储存容器、容器阀、安全泄压装 置、压力表、压力报警装置和制冷装置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储存容器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2. 5MPa,并应采取良好的绝热措施。储存容器上至少应设置两套安全泄压装置,其泄压动作压 力应为(2. 38±0. 12)MPa。2) 储存装置的高压报警压力设定值应为2. 2MPa,低压报警压 力设定值应为1. 8MPa。3) 储存容器中二氧化碳的装量系数应按固定式压力容器安 全技术监察规程》(度SGR0004—2009)执行。4) 容器阀应能在喷出要求的二氧化碳量后自动关闭。5) 储存装置应远离热源,其位置应便于再充装,其环境温度 宜为-23~49X;。(3) 储存容器中充装的二氧化碳应符合二氧化碳灭火剂》 (GB 43%—2005)的规定。(4) 储存装置应具有灭火剂泄漏检测功能,当储存容器中充装 的二氧化碳损失量达到其初始充装量的10%时,应能发出声光报警 信号并及时补充。(5) 储存装置的布置应方便检查和维护,并应避免阳光直射。(6) 储存装置宜设在专用的储存容器间内。局部应用灭火系统 的储存装置可设置在固定的安全围栏内。专用的储存容器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靠近防护区,出口应直接通向室外或疏散走道。2) 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3) 室内应保持干燥和良好通风。4) 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储存容器间,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 排风口距储存容器间地面高度不宜大于0. 5m,排出口应直接通向 室外,正常排风量宜按换气次数不小于4次/h确定,事故排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小于8 0次/h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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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04

二氧化碳自动灭火系统根据其设计应用形式可分为全湮没灭火系统方式、局部应用灭火系统方式。全湮没灭火系统方式指在一定的时间内,向防护区内喷射一定浓度的灭火剂,并使其均匀地充满整个防护区的灭火方式。对事先无法预计火灾产生部位的封闭防护区应采用全湮没灭火系统方式进行火灾防护。局部应用灭火系统方式直接向保护对象以设计喷射强度喷射灭火剂,并持续一定的时间的灭火方式。对事先可以预计火灾产生部位的无封闭围护的局部场所应采用局部应用灭火系统方式进行火灾防护。组合分配系统指一套二氧化碳自动灭火系统保护多个保护区的保护形式。若保护区为5个或超过五个,应设备用瓶组,灭火剂量不应小于设计用量。

第2个回答  2018-01-04

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是:GB 50193GB 50193-1993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10年版)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生产和储存装置中设置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设计。二氧化碳自动灭火系统由:气体灭火报警控制系统、火灾探测系统、灭火驱动盘、声光报警装置、放气门灯、紧急启动、停止按钮、灭火剂贮存瓶、容器阀、高压软管、选择阀、单向阀、气路控制阀、压力开关、喷嘴、启动钢瓶、管路等主要设备组成。可组成单元独立系统或组合分配系统等多种形式。实施对单区或多区的消防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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