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两个月以后报的工伤、在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时候、少给我几千块钱、说我当时工伤报晚了

我在工作中出工伤了、当时单位不让我报、给我正常开工资、我当时就没报、在给我开了两个月工资的时候、都没正常给我、我就要求报工伤了、工伤鉴定是10级伤残、在给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时候、却少给我几千块钱、我就问单位负责人为什么少了、他们回答说、是我当时工伤报晚了、我感觉这都不是我的错、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申报工伤的时间不是问题,只要你在发生事故一年内申报,而且得到工伤认定,即可按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十级伤残,由社保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偿6个月的工资,标准是工伤前,单位向社保申报的本人月工资乘以6个月,另外,单位还需支付一次性6个月的补偿,标准是工伤前12个月本人平均月收入乘以6个月。
你可以带备相关资料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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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11
你好。工伤待遇与申报时间没有太大的关系,只要你在申报期内申报了工伤。
你是十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你可以享受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的工资;2)如果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申报晚了,在申报之前的医疗费等与工伤相关的费用,由单位承担。
以上,请采纳。如需帮助,可追问。
第2个回答  2012-12-11
如果你从工伤之日起没有超过一年,可以自己携带病历等相关的材料,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
如果你鉴定为十级伤残,依法可以得到本人七个月的工资补偿。
法律链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12-11
去申请仲裁,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少发你工伤的钱!伤残补助金是工伤部门给的!
你离职后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和一次性医疗补助!别被你单位坑了!
第4个回答  2012-12-11
工伤的认定与报销是由劳动局和社保负责的.因此不会有你所说的报少的问题.
建议你咨询一下当地的社保,你这种情况一共应该报销多少钱.追问

他们说是我工伤报晚了、是社保大厦扣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多少与报工伤时间早晚有关系吗、既然工伤能报了、是不是应该全额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呢

追答

社保一般不会扣这个的。你应该咨询下当地的社保。

追问

当地社保不给我解答、说我们单位不是在他们那交保险的、答复我说、别的社保也许有别的规定呢、他们不方便回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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