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医保要交23年吗

如题所述

韶关医保是不得少于23年
缴费标准:
1、用人单位职工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5.5%缴纳。在职人员按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
2、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 -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在伤残津贴领取地参加职工医保,以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为缴费基数,应当由用人单位缴纳的职工医保费用按照规定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个人按规定缴费。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1、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累计不得少于23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具体情况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2、单位参保人员达到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时,且退休当月在原单位缴费的,而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所需费用原单位同意全部承担的,可按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5%一次性缴纳所缺年限的医疗保险费,或按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5%按月缴纳。
3、灵活就业人员达到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时,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需按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一次性补缴所缺年限的医疗保险费。
综上所述, 2023年的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累计不得少于23年,从2024年起,最低缴费年限每年增加1年,直至男职工达到30年,女职工达到25年。累计缴费年限达到我市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同时在我市参加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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