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的档案直接有学校寄到单位还是由本人拿给单位

如题所述

档案是不可以自己保管的,必须是在人事部门保管,自己不可以擅自打开。如果你有工作,签就业协议了,就直接派遣到你得工作单位。

如果没有工作就打回原籍。如果不想档案回原籍,可以在当地办理档案托管,代理档案。可能要花钱。无论如何都是不能自己保管的。

扩展资料:

人事档案的特征:

1、全面性

人事档案收存员工的履历、自传、鉴定(考评)、政治历史、入党入团、奖励、处分、任免、工资等方面的有关文件材料。

因此,它能记录员工个人成长、思想发展的历史,能展现员工家庭情况、专业情况、个人自然情况等各个方面的内容,总之,人事档案是员工个人信息的储存库,它概括地反映员工个人全貌。

2、现实性

由于员工仍在工作,其人事档案则成为人事(劳动)部门正确使用人才、合理解决工资等问题的一个重要依据。直接为现实工作服务是人事档案区别于其他档案的重要标志。

3、真实性

这是人事档案现实性的基础和前提。人事档案必须做到整体内容完整齐全,个体材料客观真实,才能为用人部门提供优质服务。

4、动态性

人事档案立卷后,其内容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当事人人生道路的延伸将不断形成一些反映新信息的文件材料。因此,人事档案必须注意做好新材料的收集补充,力求缩短档案与员工实际情况的“时间差”,这就要求人事档案必须打孔装订,以便随时补充新材料。

5、流动性

人事档案的管理与员工的人事管理相统一,才便于发挥人事档案的作用,如果人、档脱节,保管人事档案而不知当事人已调往何处,即“有档无人”,这样的无头档案,保管得再好也无意义。

因此,在工作中必须坚持“档随人走”,在员工调走后的一周以内,必须将其人事档案转往新的管理部门。

6、机密性

人事档案的内容涉及个人功过等诸多方面情况,有的从侧面反映了一些重大历史事件,有的是个人向组织汇报而不能向他人(包括家庭成员)言及的内心隐秘等等。

因此,人事档案属于党和国家的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和私自保存人事档案材料,不能向社会无条件地提供服务。即使是处于档案管理机构的个人也不能查阅自己的人事档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事档案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8-11

根据人社部文件要求:毕业生可选择就业单位注册(核准)机构同级人才服务机构或户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存档,就业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档案可由单位管理。

也就是说,接收单位或其主管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大学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没有人事管理权的(如各类非公有制经济、各类民营机构等),则需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

从2015年起,国家规定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对初次就业的流动人员不再办理转正定级等手续。但即使这样,人事档案仍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如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

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核)服务;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以档案管理为基础的户口接收与管理;职称申报、退休审批等,依然要用到人事档案。

扩展资料

人事档案作为见证个人学习及工作状态的可信凭证,其内容包括10大类25小类,分别对应着个人履历材料,自传材料,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入党入团及参加民主党派材料,奖励材料,处分材料,录聘用、任免、工资福利待遇、退休退职材料等。

这些材料的记载既是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又是为人事档案当事人服务,是维护个人权益和福利的凭证,很多关键的个人证明等手续还是没办法离开档案。对于流动就业人员,在个人工作变动时,人事档案会跟随其调转,调出、调入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有义务审阅并告知个人档案是否齐全完整,内容是否真实有效。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大学毕业后,档案应该去哪儿?

人民网--毕业了 别忘给你的档案找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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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7-25

一、档案提取流程:

提档需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接收档案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或人才中心等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档案商调函或调档函。

1、本人提取档案需提供:调档函(原件)、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他人提取档案需提供:委托人单位出具调档函(原件)、委托书(注:委托人姓名一栏必须手写不能打印,并按手印)、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二、党员关系提取流程:

党支部开出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取的介绍信。

1、本人提取党员关系需提供: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他人提取党员关系需提供: 委托人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注:委托人姓名一栏必须手写不能打印,并按手印)、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三、填写信息

按要求在提档薄上登记个人信息及档案去向信息。

四、提档人注意事项

1、个人档案交接到手后,请当场再次检查,如发现档案袋未密封好或破损的情况,请当即向工作人员反映处理,提档离开后档案室将概不负责。

2、对密封好的档案,不得私自拆封、涂改,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提取的档案后,请及时交到所需档案的单位保管。

五、其他事项

1、应届毕业生如需提取档案,请提前2到3天电话咨询.

注意:

1、档案在人才中心(已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毕业生,凭本人的人事代理本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档案(关系)托管地人才中心提取档案。

2、毕业生未办理就业手续,档案在学校存放的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持报到证或单位调档函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领取。

超过两年择业期,由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回原籍的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件,直接回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领取报到证及档案。

扩展资料:

档案存放流程:

第一条 管理部门

1、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为档案管理部门,设置档案专管岗位,由一人全权负责。

2、文书结案后,原稿由档案专管人员归档,经办部门视实际需要留存影本。如为特殊案件因业务处理需要,原稿须由经办部门保管者,应经客户服务中心部门主管同意后妥为保存,客户服务中心以影本归档,原稿用毕后仍应送客户服务中心归档并换回影本。

第二条 文件点收

文件结案移送归档时,依如下原则点收:

1、检查文件的本文及附件是否完整,如有短少,应即追查归入。

2、文件如经抽存者,应有客户服务中心部门主管及档案专管的签认。

3、文件的处理手续是否完备,如有遗漏,应即退回经办部门补办。

4、与本案无关的文件或不应随案归档的文件,应即退回经办部门。

第三条 文件整理

点收文件后,应依下列方式整理:

1、中文直写文件以右方装订为原则,中文横写或外文文件则以左方装订为原则。

2、右方装订文件及其附件均应对准右上角,左方装订则对准左上角理齐钉牢。

3、文件如有皱折、破损、参差不齐等情形,应先整补,裁切折叠,使其整齐划一。

第四条 档案分类

1、档案分类应视案件内容、部门组织、业务项目等因素,按部门、大类、小类三级分类。先以部门别区分,部门别之后依案件性质分为若干大类,再在同类中依序分为若干小类。

2、档案分类应力求切合实用。倘因案件较多,前款三级不敷应用时得于第三级之后另增第四级“细类”。如案件不多,亦可仅使用“部门”及“大类”或“小类”二级。

3、同一“小类”(或细类)之案件以装订于一档夹为原则,如案件较多,一个档夹不敷使用时,得分为两个以上的档夹装订,并于小类(或细类)之后增设“卷次”编号,以便查考。

4、每一档夹封面内页应设“目次表”,案件归档时依序编号、登录,并以每一案一个“目次”编号为原则。

5、档号之表示方式如下 A1A2——B1B2C1C2D1——E1E2,A1A2为经办部门代号,B1B2
为大类号,C1C2为小类号。D1为档卷卷次,E1E2为档案目次。

第五条 档案名称及编号

1、档案各级分类应赋予一名称,其名称应简明扼要,以能充分表示档案内容 性质为原则,且有一定范畴,不宜笼统含混。

2、各级分类、卷次及目次的编号,均以十进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位数使用视案件多寡及增长情形而斟酌决定。

3、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编制“档案分类编号表”,即将所有分类各级名 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

4、档案分类各级编号内应预留若干空档,以备将来组织扩大或业务增繁时,随时增补之用。5、档案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一经确定,不宜任意修改,如确有修改必要,应事先审
慎研议,并拟具新旧档案分类编号对照表,以免混淆。

第六条 档号编定

1、案件如系新案,应就“档案分类编号表”,查明该案件所属类别及其卷次、目次 顺序编列档号。

2、案件如可归属前案,应查明前案之档号予以同号编列。

3、档号以一案一号为原则,遇有一案件叙述数事或一案归入多类者,应先确定其主 要类别,编列档号。

4、档号应自左而右编列,右方装订的案件,应将档号填写于案件首页的左上角;左方装订者则填写于右上角。

第七条 归档与档案清理

1、归档文件,应依目次号顺序以活页方式装订于相关类别的档夹内,并视实际需要 使用“见出纸”注明目次号码,以便翻阅。

2、档夹的背脊应标明档夹内所含案件的分类编号及名称,以便查档。

第八条 保存期限

文件保存期限除政府有关法令或本企业其他规章特定者外,依下列规定办理:

1、永久保存:

(1)公司章程;

(2)股东名簿;

(3)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

(4)董事会及股东会纪录;

(5)财务报表;

(6)政府机关核准文件;

(7)不动产所有权状及其他债权凭证;

(8)工程设计图;

(9)其他经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

2、10年保存:

(1)预算、决算书类;

(2)会计凭证;

(3)事业计划资料;

(4)其他经核定须保存10年的文书。

3、5年保存:

(1)期满或解除之合约;

(2)其他经核定保存5年的文书。

4、1年保存:结案后无长期保存必要者。

5、规章由规章管理部门永久保存,使用部门视其有效期间予以保存。

第九条 档卷清理

1、管档人员应随时拂拭档案架,维护档案清洁,以防虫蛀腐朽。每年年度更换时, 依规定清理一次,已届保存期限者,得予销毁,销毁前应造册呈总经理核准,必 要时向主管官署报备,并于目录表之附注栏内注明销毁日期。

2.保管期限届满的文件中,部分经核定仍有保存参考价值者,管档人员应将“ 收(发)文登记单”第五联附注在其保留文件上,并在第五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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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7-25

毕业生毕业一个月后,学校开始向档案接收单位寄送毕业生档案。首先,毕业生在毕业前需要填写档案里的相关材料——毕业生登记表、奖惩情况表。表格不能留空,自我鉴定内容要超过范围的2/3,要贴照片,数字不能写错等等。

学生填好之后需要上交学生处审核,审核过了才能装入档案袋。其次,辅导员对学位授予仪式通知书、个人成绩单、就业通知书、入党志愿书进行分装。虽然这些资料并不是每个人都有,但它们一般集中在学院或者可由学院统一操作。

再次,学校把每个人已有的材料入袋之后,接着就是要到档案馆领取条形码和档案寄送方案。条形码有两种,一种是暂缓就业,另一种是正常派遣。最后,按暂缓就业、本校升学、正常派遣以及特殊情况把全部档案分成四类,通过机要的方式寄送到用人单位。

扩展资料:

性质作用

档案管理就其基本性质和主要作用来说,是一项管理性的工作,服务性的工作,政治性的工作。档案管理工作不生产物质财富,档案主要也不由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工作人员产生和利用,它是专门负责管理各部门形成的历史文件的一种专业,所以是管理性的工作。

但是档案管理系统不是孤立的,而是各项社会管理系统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通过提供档案信息为社会实践服务,是档案管理工作区别于其他工作的特点之一。档案部门虽然也研究档案、进行编着等活动,但其目的还是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利用需要,仍具有服务性。在社会历史的各个阶段,档案管理工作都必然为一定的经济、政治、文化服务,否则就不会存在,也难以发展。

在阶级社会中,档案管理工作体现一定的阶级关系和阶级利益,为一定的统治阶级所掌握,为一定阶级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服务,这个服务方向是档案管理工作政治性的集中表现。由于档案的内容关系到国家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所以中外任何国家对档案管理都有一定的保密要求,一部分档案不对外开放,而多数档案则要在规定期满后才开放。这种机要性也是档案管理工作的一种性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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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07-25

1、如果有工作单位,是由学校邮寄给单位所在的人才托管机构。

2、单位自己有存档资格的,由学校邮寄给单位。

3、如果单位将调档函给你本人,那么是由你自己去学校办理提档工作,档案可在自己手里,密封状态,不得拆封,然后尽快按照单位的规定存档。

学生毕业后,学校会将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寄送到生源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师范专业一般寄给教育局,非师范专业一般寄给人事局)。

凡未在学校签定就业协议而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两年内联系到就业单位的,可回学校办理改派手续。各市、县、州教育局的人才交流中心是管理各类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档案的专门机构,各种有关档案的手续在人才交流中心均能办理。

一般是毕业生毕业一个月后,学校开始向档案接收单位寄送毕业生档案。

首先,毕业生在毕业前需要填写档案里的相关材料——毕业生登记表、奖惩情况表。表格不能留空,自我鉴定内容要超过范围的2/3,要贴照片,数字不能写错等等。

学生填好之后需要上交学生处审核,审核过了才能装入档案袋。

其次,辅导员对学位授予仪式通知书、个人成绩单、就业通知书、入党志愿书进行分装。虽然这些资料并不是每个人都有,但它们一般集中在学院或者可由学院统一操作。

扩展资料

国家对于毕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方法:

1、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

适合对象: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

优点: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

缺点: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2、把档案留在学校。2002 年国家下发文件,允许毕业时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户口、档案留校两年。

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

适合对象: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优点: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

缺点: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

3、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

适合对象:比较适合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

优点: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缺点:由于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已就业学生

1、把档案转至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

在没有搞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人事主管权之前,不要把档案转入这个单位,应该把档案转递到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去。

个别没有档案管理权的单位会把学生的档案弄丢了或是扣住不放。

2、 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他们或他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

其它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中心去。

3、把档案转至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 如果接收你的单位不具备档案管理权,那么你的档案就应该“落户”于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这种方式通常需要收取一定费用,一般每年一百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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