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理分科是否有利于培养人才的议论文 有么

如题所述

高中文理分不分科,这个问题至少可以看作是教改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也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对此,我的看法是“高中文理不应该分科”。 所谓文理分科,基本上就是指大概在高二阶段,将学生人为划分为“主学人文科学”的“文科生”与“主学自然科学”的“理科生”的做法。在这种做法下,“文科生不知自然,理科生不晓人文”的评论固然有些过激,但是着实也反映出一些社会实情况。在开始我个人的论述之前,先阐述一个基本逻辑关系:从施教的角度讲,在不应该分科的情况下,学“文”的可以接触到“理”,反之亦然;在分科的情况下,“文”的无法接触到“理”,反之亦然。当然,受教育的学生跨专业自学,不在讨论之列。 我主张文理不应分科,其理由有三: 第一、“文理不分科”,更有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当前,应届大学毕业生普遍受到受诟病的一点就是综合素质偏、融入社会较慢等等,究其原因,这实际上说明了其受教育的单一化,从而致使其转换角色的速度较慢。而从源头上讲,专业性造就的视野狭窄化,可以说又是其原因之一,大学的专业化是直接原因,但是,高中时期的“文理分科”也是“帮凶”之一。在从教育本身来说,缺乏了精确而理性的思想不能称其为人文思维,没有了人文关怀的科学理论也必走向偏执,所以若要想学生具有较高的素质,就不能强迫性地对学生进行“文理分科”。 第二、“文理不分科”,是社会大环境的必然。高中文理分不分,实际上取决于大学入学,间接取决于大学毕业后的就业。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国家对大学毕业生进行统一分配,学生的去向有定数,从理论上讲就只需要按照计划,如生产普通商品一样确定方向就行了,那么早早地就在高中阶段对学生施行“文理分科”就是正当的。然而在市场经济下,学生就业无法进行精确的“安排”,那么让其学得更加宽泛,能够拥有更强的适应性也就成了必然。 第三、“文理不分科”,体现对学生本人的尊重。一般来说,高中生均在18岁以下,属未成年人,基于未成年人判断力不强这一考虑,“分科”在多数情况下更是父母、老师对他们的“判断”或者说是“诱导”,可以看作是“为高中生着想”而代为进行的“人生规划”,但代为行使权力,却不如保障他们的权力,让他们尽量扩充自己的知识面、打好基础,等到他们成年以后自行判断,岂不是更好?无论其他人代为下的判断多“聪明”,都不如让其自己选择更体现对人的基本尊重。 第四、“文理不分科”,在技术上更为公平。从理论上讲,不分科使得愿意受全面教育者有了机会,而分科反之;而对于愿意接受“单科”教育者来讲,不分科也不制止他们在某一方面专注发展。 有立就有破,我在此也驳斥一些主张“文理分科”的理由。 第一、“文理不分科,增加了学生负担”的观点毫无逻辑关系。有的观点说:文理如果不分科,学生需要学习的课程自然有所增加,那么学习负担自然加重,这不符合“给学生减负”的社会共识,因此主张“文理分科”。这完全是没有认清源头。压力大是因为什么?是因为竞争激烈,所以当前决定学生负担的,是“读大学”的竞争激烈,随着近些年的扩招,这一压力理应减少、学生负担理应减轻,但事实则不然,因为大学毕业生就业竞争的加剧,“读好大学”的竞争更加激烈,压力自然更大。而人为划分“重点”院校,对其进行重点扶持,使得教育资源的过度集中,才是学生负担减不了的关键! 第二、“文理不分科,使得学生没有学习重点”的观点是本末倒置。学生对“文”还是“理”有所选择,才是“文理分科”的原因,而非因为“分”才应该“选”。学生个人有学科上的偏爱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对某一学科有发自内心感到兴趣,才会有动力深入学习,如果学生没有动力,那么分科并不能起到“突出重点”的作用。两条人才培养路径:一条是鼓励探索,在自主爱好的基础发掘重点,从而取得突破;一条是预定重点,通过强迫训练取得成就,哪一条更适合大多数人?对人更加尊重?不言而喻。 第三、“文理不分科,对于特长生不公平”的观点是伪命题。这个理论在现实中的依据就在于譬如两门课程,甲A科目得分100、B科目得分20分,平均分60,乙两门课程都为60分,平均分也为60,如果分,就很容易凸显出甲在A科目方面的“特长”,从而早早地发现并培养人才(“人才就是在某一个或几个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又是对于“人才”的先决定义)。然而上述中的甲算做是“专才”、乙算是“通才”,那么“专才”和“通才”孰优孰劣根本就无法论断;再用极端的表述:甲具“天才”和“白痴”两种特质,乙根本就是“普通”,对其本人来说,哪种情况更好一些?无法判断!当然,整个社会从功利的角度讲,“人才就是在某一个或几个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天才并白痴”着无所谓,因为在社会大环境中可以互补,所以甲更加“有用”一些,然而,这更象是“利用”而非“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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