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和第二强度理论只适用于脆性材料,第三和第四强度理论只适用于塑性材。”这种说法完全正确。
因为材料的脆性和塑性不是绝对的。
例如:大理石这样的材料,在常温静载下,承受单向压缩时,显示出脆性断裂,但在三向压缩时,却可以有很好的塑性。又如,象低碳钢这样塑性很好的材料,在低温或很高的加载速度下,却显示出脆性破坏。
因而,把塑性材料和脆性材料理解为材料处于塑性状态或脆性状态更为确切些。
扩展资料
第一理论的应用和局限
1、应用:材料无裂纹脆性断裂失效形式(脆性材料二向或三向受拉状态;最大压应力值不超过最大拉应力值或超过不多)。
2、局限:没考虑σ2、σ3对材料的破坏影响,对无拉应力的应力状态无法应用。
第二理论的应用和局限
1、应用:脆性材料的二向或三向应力状态且压应力很大(大于最大拉应力)的情况。
2、局限:只与极少数的脆性材料在某些受力形式下的实验结果相吻合。
第三理论的应用和局限
1、应用:材料的屈服失效形式。
2、局限:没考虑σ2对材料的破坏影响,计算结果偏于安全。
第四理论的应用和局限
1、应用:材料的屈服失效形势。
2、局限:与第三强度理论相比更符合实际,但公式较复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强度理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四大强度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