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冲动领证30天可以撤回吗

如题所述

结婚冲动领证30天内可以撤回。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段时间被称为离婚冷静期。如果在冷静期满三十日内,双方没有携带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视为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因此,如果夫妻双方在领取结婚证后的三十天内决定不离婚,可以通过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来终止离婚程序。
结婚登记撤销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共同到登记机关提出撤销申请;
2、必须在领取结婚证后的30日内提出撤销;
3、双方当事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结婚证;
4、需说明撤销登记的具体原因;
5、登记机关审核符合条件后,方可办理撤销手续。
综上所述,如果夫妻双方在领取结婚证后的30天内决定不离婚,可以通过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来终止离婚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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