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 日工资怎么算

我工龄33年 自从工作开始就没有过带薪休假 现在刚退休准备和单位要回这些带薪休假的工资。因为以前工资和现在工资差距挺大 那么这个日工资应该怎么算。

其一,新的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1月1日起生效,也就是追溯期4年。
其二,追溯要有有效的记录,看你单位是否保留或者愿意提供。
其三,未休的假期按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应按每天工资300%的标准支付未休天数工资。日工资=月工资/21.75天
其四,大多企业是按照基本工资为基数计算的,如果你单位也是,可以逐年按年末的月基本工资标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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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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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11-22
首先,带薪休假是2008年1月日才开始实行;第二,带薪休假一般不能跨年使用,也就是说当年没休不能隔年累计;第三,带薪休假是一种休假福利,不可以变相发工资的。。。
第3个回答  2012-11-22
【年休假 折抵 工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追问

我知道是三倍工资,可是跨度这么大 从最开始的一个月一百来块钱 到现在3000来块钱 这33年的日工资应该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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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0-04-19
没有安排休假的,按照日工资的300%发放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安排休假的,按照正常工资标准发放劳动报酬。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
(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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