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我一万块钱一直不还他就说没有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一、保存好对方欠你钱的书面证据,如欠条,银行划款记录、邮局汇款凭条等,如果没有书证,找人证--要充分的人证。
二、确实需要起诉?欠条如果有的话,又没有约定还款时间?你说过年的时候还你,有什么样的证据?
三、决定起诉的话,被告的资料已经足够: 民事诉讼状-题目居中 原告:你的名字,民族,生日,身份证号,住址等 被告:朋友的名字,身份证号,身份证住址等 法院会按照你写的地址送达,虽然被告可能长期并不居住在身份政写的地址上,但是这是他的法定地址(暂时这样说吧),法院如果不能够直接送达到他名下,会公告送达(公告费和诉讼费都是由你先预交)--在报纸上发布公告,公告两个月后再加上答辩期时间等,开庭。如果他不到庭,会缺席判决。 诉讼的好处是,通过诉讼,将钱款事实确定下来,防止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失去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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