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参众两院的职能和权限分别是什么?

如题所述

1. 美国众议院是国会两院之一,另一院为参议院。每个州至少有一名众议员,众议员总数为435名,任期两年。众议院被视为更贴近民意的机构,而参议院则被视为更慎重和贵族化的机构。两院共同制定法律,但法律须经两院同意才能通过。
2. 众议院内的议员党派色彩较浓,而参议院则被认为更审慎,更能代表学院派和党派意见。众议院有权提出财政案和弹劾案,以及在选举人团僵持不下时选举总统。参议院则有权在总统选举中选出候选人,以及在总统批准条约或任命重要人事时提供建议和认可。
3. 众议院位于首都华盛顿特区的国会山庄南翼,而参议院在北翼。众议院有权弹劾政府官员,但弹劾案须经参议院审判。副总统是参议院的主席,但不担任参议员,除非在打破平手僵局时。
4. 参议院有100名议员,每州两名,任期六年,相互交错。参议院拥有未授予众议院的权力,如总统批准条约或任命重要人事时须获得参议院的建议和认可。参议院也负责确认总统的人事任命,包括内阁阁员、联邦行政部门首长、大使、最高法院大法官和联邦法院法官。
5. 参众两院的区别在于,总统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及总统任命的官员须经参议院,而众议院有权提出财政案和弹劾案,以及在特殊条件下复选总统。副总统是参议院的当然议长,而众议院议长是全院大会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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