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妈9年前离婚了,但离婚后不到一个月,又复婚了,但这次没有再注册了,他们在老家乡下有两套住房过段时间就会被拆迁,可能会还房或者是补钱,因为矛盾两人自今年又分开了,没有住在一起,但分开前我爸妈两人私底下签了份协议,大致上就是说房子一旦被拆迁,我爸应给我妈12万作为补偿~还有离婚的时候我是被判给我妈,因为他们不到一个月又在一起所以我和我妈的户口一直还在家里,没有迁走~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不可以另外享受一套住房或补贴
请问:1、离婚后又复婚未打证明,是否购成事实婚姻?
2、他俩签的这个协议,受法律保护吗?是否需要公证?
3、当地的政策,土地拆迁是按人口来分配住房或补偿的,所以我想知道我本人是不是可以拿到一套住房(因为我的是独立户口)
问题比较多,恳请大家认真回答。谢谢
因为我爸马上又要跟另外一个人结婚了,所以想问问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