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因为两个不同的过错,承担责任是可以抵偿吗

比如有这样一个案例:一个人不慎被邻居家狗咬伤(自己也有一定过失)得了狂犬病,邻居骑车带他去到医院去医治,而由于医生的过失而死亡,假如法院判决医院赔偿家属50万元,那么如果死者自身过错须承担10万元责任,则这个责任该如何去分配?(注意本案涉及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邻居对死者的人身损害法律关系另一个是医院和死者的医疗侵权法律关系)
是家属只能获得40万赔偿,另外10万元被抵偿了还是别的赔偿方式?

  不一定。
  如果是民法里的,可能是可以相互抵偿的。如两夫妻AB,A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B则是虐待A或者家庭成员,在离婚时,两人的过错就相当了
  但如果是刑法中的,一般是不行的。如A侮辱B,B因此而打A,两者的行为均构成犯罪时,两者都触犯刑法,而不是说相互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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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0-15
如果是民事方面,两个人的过错导致了事故的发生,那么根据公平正义的原则来看,双方都需要为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其中所涉及的赔偿也是两个人按照他们过错的比例分担;
如果是刑事案件,那么一个人入罪,另一个人的过错只能成为法院定罪量刑的一个标准之一,法院可能会根据另一个人过错的大小来相应减轻或者从轻处罚,当然,在特殊情况下也会发生免除处罚的情形。
第2个回答  2014-10-15
具体看是什么责任,如果是金钱损失等物质损失,可以抵偿。
第3个回答  2014-10-15
看谁错得老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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