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字符合审美观。简体字方便 简化字是由国务院任命吴玉章为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胡愈之为副主任;吴玉章、胡愈之、韦悫、丁西林、叶恭绰为常务委员,并进而在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1月31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国务院的《决议》和《汉字简化方案》。这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汉字简化字方案。所以在1956年以前我国一直使用繁体字(包括台湾),而因台湾没有实施1956年国务院通过的《汉字简化方案》,故至今任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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