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是一般纳税人,现申请注销,但有70多万元的库存商品,请问怎么处理?

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单位是一般纳税人,现申请注销,70多万元的库存商品的处理方法是:
1、一般纳税人企业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时,如果企业销项税金大于进项税金,并且按注销企业的有关政策规定交纳增值税后,企业还有存货余额的,其存货余额部分应按存货的适用税率计算补交已抵扣的税款,因为存货在当初购进时其进项税金已作了抵扣,减少了当期应交税金,既然现存货已经退出了企业的经营活动,所以要对先期已抵扣的进项税进行调整。
2、企业依法注销同时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说明企业将不再存续,此时清算应注意,企业对所有的资产包括存货是如何处理的,如果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则应视同销售;如果无偿赠送他人,则应视同销售;如果已没有使用价值而废弃或盘亏,应作非正常损失,作进项税额转出,补缴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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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1-05
只要你帐存和实存能对得上,不用交纳增值税.
第2个回答  2008-11-05
不需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六条:"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及留抵税额处理问题.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因此,注销时企业的存货余额,税务局不应该要求企业做进项税额转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