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的委托人和领取人可以不同吗

公司的营业执照委托办理人是我,但是我过年这段时间要回老家,想到时候办好了别人去领取,那我可不可以在设立登记表后面企业登记证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中的领取人一栏填别人的名字,将指定委托人证明中的“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这个选择不同意?

  如果是经营者本人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但是申请注册时是代理人办理的,可以持经营者身份证件领取营业执照,并填写领取营业执照登记表。
  如果是企业营业执照,则需要重新提交《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新的代理人填写,并领取营业执照,同时需要提供全体投资人出具的委托代理人变更证明。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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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14
可以,法人可以写个委托书,委托你前去工商局领取执照就可以了。

如果帮到您,一定要“采纳”。谢谢您的举手之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8
如果是公司设立的《营业执照》,凭公司股东出具的委托书和领照人的个人身份证以及申请执照时收取材料的凭证。如果是变更登记、换照,凭公司出具的委托书和领照人的个人身份证即可。
委托领取公司执照证明书
XXX工商局:
我公司指定×××为代表人前往贵局领取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宜,望批准。

XX公司股东:XXX、XXX(法人股东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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