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侠,有一问题请教。有一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制),2003年改制为多个股东(注册资本1000万元,国有80%,42名职工20%)的有限责任公司。该企业改制前注册资本1544万元,改制过程(经审计、评估等过程后,扣除包含约200万元的职工安置费等项目后,净资产约为800万元),然后该企业由会计师验资后向工商局以设立登记的方式登记注册资本1000万元。问题1、该企业由注册资金1544万元变更至1000万元,是否属于减资?2、理由为何?3、如属于减资,弥补程序是什么?感谢各位大侠盗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