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习题及答案

如题所述

一、填空题
1.《物权法》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 开始 )时发生效力。”
2.《物权法》规定,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3.《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4.《物权法》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5.《物权法》规定,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6.《物权法》规定,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7.《物权法》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8.《物权法》规定,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9.《物权法》规定,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10.《物权法》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物权法》规定,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12.《物权法》规定,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二、判断题(如果认为该说法正确,请在题后划“√”,否则划“×”)
1.不依赖于其他权利而独立存在的物权为主物权,如所有权、地役权、抵押权、典权。×
2.典权人也应承担典权存续期间典物因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灭失的风险。√
3.善意占有属于合法占有。×
4.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物权属于物权的原始取得方式。√
5.依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要宣告某自然人死亡最短需要三个月。 √
6.债的标的物在被提存期间发生毁损、灭失风险责任,依法应由提存人和债务人承担责任。×
7.根据所违反的法律关系的性质不同,《民法通则》把民事责任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8.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
9.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 √
10.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
11.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12.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
13.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
14.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15.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16.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没有约束力。 ×
17.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
18.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19.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0.《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

三、单项选择题
1. 甲购买乙的一辆二手车,但双方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甲付款购车后,驾驶该车到某汽车空调配件经销部丙处,购买汽车空调配件并安装。安装好并付清款项后,甲驾车离开。途中,因空调泵线圈短路引起电源线起火造成火灾,该车被全部烧毁。经有关部门认定丙作为汽车空调提供者对火灾负有间接责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B )
A.甲和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未生效,因为双方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B.甲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为动产所有权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C.甲不能向丙请求损害赔偿,因为其不是该车的所有权人
D.甲不可以向丙请求损害赔偿,因为该车转让没有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2.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 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B)
A.钱某与孙某之间的古董买卖合同无效
B.孙某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
C.李某对该古董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D.赵某可以直接请求李某归还该古董
3.王甲写信给其侄女王乙,表示要赠与5000元美金,王乙回信表示接受,但此款因故一直未实际给付。后王乙与李丙登记结婚,婚后第六个月接到王某的赠金5000 美金。该项钱款依法: (A)
A.应属于王乙的婚前个人财产
B.应属于王乙与李丙的夫妻共同财产
C.属于婚前取得,但归二人共有
D.属于婚后取得,归二人共有
4. 根据《物权法》规定,下列财产中不可以作为抵押权的客体的是(B)
A.在建房屋
B.某大学的教学楼
C.企业的生产设备、原材料
D.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5. A 与B 系前后邻居,两家房距5.8 米。A 翻盖房屋,准备在原来的宅基地上建两层9.22米高的楼房,便找到B 协商。B 表示,按农村风俗前房不能高出后房,自己的房屋是4.8米,B 不能超建。A 认为,在自己的宅基上建房,想盖多高盖多高,谁都无权干涉。故趁B 外出做生意之机,强行超建将房建成。经科学测算,因A 的超建,B 的房屋整个窗户在冬季近二个月不能受阳光照射。下列说法正确的有(C)
A.A 建房属于合法行使自己宅基地使用权,B 无权干涉
B.A 和B 之间形成地役权法律关系
C.B 有权要求A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D.A 的行为违反乡规民俗属于无效
6.某甲和某乙是邻居,某甲靠着某乙的墙建了一间棚子,后来某甲离家出走3 年。某乙见棚子坏了,又邻自己的墙,于是修理了一下,在里面放东西。某甲回来后也没说什么。后来某甲要盖房子,就提出要某乙将东西搬出去。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C)
A.甲不能要求乙将棚子里的东西搬出去,因为已过诉讼时效
B.甲可以要求乙将棚子里的东西搬出去,因为还没过诉讼时效
C.甲任何时候都可以要求乙将棚子里的东西搬出去,这与诉讼时效无关
D.乙对某甲棚子的使用构成有权占有,因为某甲明知却未明确表示反对
7.甲在家将一件内藏5000 元人民币的旧大衣仍到垃圾堆,后被拾荒人乙拾取,并发现了此钱。后甲闻讯前往乙家要钱,未果。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D)
A.甲已抛弃了衣服和钱
B.乙依据先占原则得到了衣服和钱
C.该钱为隐藏物,乙因发现而取得
D.乙应将钱返还给甲,仅仅保有衣服
8.甲将一部汽车作价3.5万元,抵押给乙,由甲继续使用,甲在开车时将汽车不慎撞坏,致严重损毁,应当(D )
A 仍以已毁损的汽车作抵押物
B 认定抵押关系中止
C 认定抵押关系解除
D 认定抵押关系仍存在,由甲以价值3.5万元的财产代替原汽车作抵押物
9.绝对权的主要特征是(B )
A 享受绝对权,不受任何干预
B.其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人,其权利的实现通常不需要义务人的积极配合
C.与相对权相比,对于权利主体更重要
D.直接对物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10.权利质权的标的可以是(A )。
A. 债权、汇票、存款单、股票
B. 支票、存款单、名誉权、专利权
C. 商标权、仓单、债券、荣誉权
D. 汇票、提单、本票、继承权
11.甲在某服装店加工服装一套。取服装时,因带钱不够支付加工费,征得服装店同意将金戒指一枚留下,约定交清加工费后取回戒指,则服装店对戒指享有( B)
A.处分权 B.质押权 C.抵押权 D.留置权
12.某中学为修缮教育设施向银行借款,银行要求该学校提供担保,学校以自有财产向银行设立抵押,以下哪些财产可以抵押?(C )
A.该学校的办公楼 B.该学校的操场
C.该学校的小汽车 D.与临校存在权属争议的财产
13.共有人对共有关系的性质发生争议,无法查明到底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时,应当推定为(B )
A.按份共有 B.共同共有
C.个人所有 D.公共所有
14.王某拾到李某丢失钱包,当李某向王某讨还时,王某拒不归还。二人由此形成的债权关系是( B )
A.合同之债 B.不当得利之债
C.无因管理之债 D.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之债

四、简答题
1.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答: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个:
1) 一方获得利益。
2)他方受到损失。
3)获得利益和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 没有合法根据

2.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答: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
1) 为他人管理事务。
2)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3)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

3.我国《物权法》所建立的物权体系包括哪些?
答: 1)所有权 2)用益物权 3)担保物权 4)占有

4.我国《物权法》的调整范围包括哪些?
答:第一,我国《物权法》调整物的归属关系。
第二,我国《物权法》调整物的利用关系。

5.物权法定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答:1)物权种类法定 2)物权内容法定。

6.什么是交付?交付须满足哪些要件始生效力?
答: 我国《物权法》上所说的交付,指的是物的直接占有的移转,或者更准确地说,指的是一方民事权利主体按照法律行为要求,将物的直接占有移转给另一方的事实。
交付须满足下列要件始生效力:第一,须有移转占有的意思表示; 第二,须有占有物的交付。

7、用益物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答:1)用益物权具有用益性。
2)用益物权具有独立性。
3)用益物权具有占有性。
4)用益物权是一种他物权。

8.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有何区别?
答: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为两种不同性质的共有,存在以下区别:
1)成立的原因不同
2)权利的享有不同
3)处分应有部分的不同
4)分割限制的不同
5)共有物管理的不同 .
6)存续期间的不同
7)对第三人行使的权利不同
8)标的物的不同

五、论述题
1、什么是土地征收?土地征收的特点是什么?
答:我国《物权法》第42条第1款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土地征收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1)行为主体是国家。土地征收行为的实施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国家。之所以是国家,一是因为征收权是基于“最高统治权”而行使的,而“最高统治权”又只能由国家统一行使;二是因为“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土地征收的惟一理由,而国家则是公共利益惟一合适的代表。
2)行为本身具有强制性。土地征收是国家依据法律的规定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具有明显的强制性。它表现在,土地征收行为是国家单方面的意思表示,无须征得原土地所有人的同意。作为原土地所有权人,对国家的土地征收决定必须服从,对国家的征收行为必须予以支持和配合,不得拒绝、阻挠,更不得无理取闹,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3)有偿性。土地征收还是一种有偿性的法律行为。它表现在,国家征收土地必须根据法律的规定向原土地所有权人给予补偿。
4)行为的实施理由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土地征收的法律基础是公共利益高于个体利益,个体利益必须服从公共利益的需要,因而,“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便成了国家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的惟一理由。

2.试述共同共有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答:我国《物权法》第95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由此可见,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人以上的人基于共同关系,对同一物不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共同共有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共同共行是不分份额的共有。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不能对共同共有财产确定份额,只有在共同共有终止,共有的财产分割后,才能确定各共有人的份额。因此在共同共有关系中,各共有人的份额只是一种潜在的份额,部分共有人在共同共有存续期间,擅自划分份额处分共有财产,一般应认定为无效。
2)共同共有以一定的共同关系为前提。这种共同关系,通常是由法律直接规定,主要是婚姻关系、血缘关系,如夫妻关系、家庭关系。共同关系也可因当事人的合同约定而产生,如合伙合同。没有共同关系这一前提条件,共同共有便无产生的基础,如果共同关系丧失,则共同共有就必然解体,如夫妻离异便须对共同共有的财产进行分割。
3)共同共有的共有人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各个共有人对共有物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并平等地承担义务。在合伙关系中,依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合伙人可以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表决权,但在这样的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不能要求分割共有财产。

3.论述共同侵权行为的特征。
答: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为人,由于共同的过错致他人合法权益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如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教唆人和行为人构成共同侵权人。《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据此,共同侵权行为具有如下特征:
1)主体的复数性 。共同侵权行为区别于单独侵权行为的首要特征是其主体构成上的复数性。复数性,是指共同侵权行为的加害人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而单独侵权行为的加害人为一人。
2) 过错的共同性。共同性,是指特殊侵权行为的加害人主观上存在共同过错,即加害人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共同的故意或者过失。
3) 结果的同一性。同一性,是指数个加害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损害后果。换言之,数个加害人的侵权行为的损害后果只有一个,而且各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责任的连带性。连带性,是指共同侵权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受害人有权请求加害人中的任何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任何加害人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赔偿责任。加害人中的任何一人或者数人向受害人清偿全部责任后,免除其他加害人对受害人的民事责任。承担责任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的加害人,有权向其他加害人追偿。共同侵权中,加害人之间的责任分配,通常以各自的过错程度及其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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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7-28
物权的概念与特征。物权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物,原则上是有体物,但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权利也可以作为物权的客体,如《担保法》第34条规定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和第75条规定的权利质押,均以权利为物权的客体。物权的特征包括:物权是对世权,物权是绝对权,物权是支配权,物权是排他性的权利。
例1:下列对物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sk--> )。
A.物权是绝对权 B.物权是对世权
C.物权是对人权 C.物权是支配权
答案:C
例2:下列能够成为物权客体的为( )。
A.电子; B.电力; C.阳光; D.人身
答案:B
2、物权的效力。物权的效力是指物权成立后发生的法律效果。可分为共同效力与特有效力。物权的效力包括排他效力、优先效力、追及效力和物权请求权。
例3:公司破产,其拖欠的债务有:工人的工资,设有抵押的银行债权,未设定抵押的普通债权,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对于破产财产,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工资
B、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银行债权
C、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未设定抵押的普通债权
D、甲公司的财产应当不分先后时偿还工资和银行债权
答案:A
3、 物权的优先效力。具体而言,包括物权对于债权的优先效力,即同一物上既存在物权,又存在债权,一般物权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但应注意,物权优先效力的例外规定:(1)买卖不破租赁;(2)依据《破产法》规定,工人工资债权优于设定在先的抵押权;(3)依据《海商法》规定,船长、船员等工作人员的工资,其他 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权等优先于设定在先的抵押权。
例4:甲有祖传珍贵玉器一件,乙丙均欲购买之。甲先与乙达成协议,以5万元价格出售之,双方约定,次日交货付款。丙知晓后,当晚即携款至甲处,欲以6万元价格购买之。甲欣然应允,并即交货付款。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sk--> )。
A、甲与丙之买卖合同无效 B、甲与乙之买卖合同无效
C、乙得请求丙交付该玉器 D、乙得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D
4、物权的追及效力。即物权的追及权,不论所有权还是担保物权的标的物,辗转到何人之手都不影响这些权利的存在,但物权的追及效力并不是绝对的,物权的追及效力受到善意取得制度的限制。
例5:甲以自有的一批布匹作抵押向乙借款,未办理登记。在抵押期间,甲未通知乙,便将该批布匹卖给了丙,并已交货付款完毕。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
A、甲与乙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
B、丙无权取得对该批布匹的所有权
C、乙的抵押权可以对抗受让人丙的所有权
D、乙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受让人丙的所有权
答案:AD
5、 物权请求权。应明确物权请求权的性质。掌握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的区别:(1)物权请求权以恢复物权的完美状态为目的,它是基于物权的绝对性和排他性而产生的一种防卫性请求权;债权请求权是一种索求性请求权。(2)物权请求权来自于物权的支配内容,是一种从属性的内容,物权请求权不能转让;而债权请求权可以转让。(3)物权请求权的效力优于债权请求权的效力。(4)物权请求权不考虑相对人是否有过错,只需证明相对人已实施了侵害物权的行为便可;而债权请求权中,债权人一般应对债务人负过错的举证责任。应掌握物权请求权的种类:(1)确认物权的请求权;(2)返还请求权;(3)排除妨碍请求权;(4)恢复原状请求权;(5)消除危险请求权。物权请求权的行使一般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但受除斥期间的限制。
例6:下列请求权中属于物权请求权的是(<!--sk--> )。
A、损害赔偿请求权 B、消除危险请求权
C、返还原物请求权 D、确认父子关系请求权
答案:BC
6、物权的种类。应明确自物权与他物权、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主物权与从物权、本权与占有的划分标准和区分意义。
例7:下列物权中只能是动产物权的是(<!--sk--> )。
A.所有权 B.抵押权 C.留置权 D.用益物权
答案:C
7、物权的变动。特别应予掌握的是哪些物权的变动应予登记。应掌握登记生效的物权和登记对抗的物权。应理解交付的意义以及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拟制交付、指示交付、象征交付的含义及适用。
例8:甲将自己所有的一套书卖给乙,但甲还想留阅一段时间,遂又与乙达成协议,借阅该书一个月,乙表示应允。乙取得该套书所有权的交付方法为( )。
A、简易交付 B、占有改定
C、指示交付 D、拟制交付
答案:B
8、物权法定原则。应明确物权的内容、物权的种类、物权的效力、物权的公示方式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由当事人自由创设。当事人自由创设的,不发生物权法上的效力,但符合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发生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例9:物权法定的含义包括( )。
A、物权种类法定 B、物权内容法定
C、物权效力法定 D、物权公示方式法定
答案:ABCD
9、一物一权原则。应掌握一个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所有权。一个物上不能同时设定两个用益物权,但不相矛盾的两个物权是可以同时存在一物之上的。
例10: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所有权和抵押权可以同时存在于一物之上
B、用益物权和抵押权可以同时存在于一物之上
C、一间房屋上可以同时存在两个所有权
D、一间房屋上可以同时存在两个抵押权
答案:ABD
10、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应明确所有权是自物权、完全物权、无期限物权、具有弹力性回归力的物权。所有权的行使应符合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原则,同时所有权人也负有容忍之义务。
例11:下列不能成为所有权客体的有( )。
A、日月星辰
B、一项新产品的发明专利
C、病人的假肢
D、人的眼角膜
答案:ABCD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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