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在2015年9月已变更,但在2016年4月还用原来的公司名称和公章投标,有效吗?有法律条款吗?
只是在投标文件里放了新的营业执照和变更通知,但是投标所用的名称和公章都是旧的,合理吗亲
请问有法律条款吗
追答有的,不过涉及到好几个不同的法律
追问能帮忙吗
追答第一,要确定公章的延续性,既一直都用这个公章,公章没有失效。第二,对于放新的执照的行为是对的,对于具体文件,还是应该和招标单位联系,询问招标单位的意见,补充或变更材料。第三,新名称与公章不符,以后还是会出好多法律问题的,建议及时更换,并做好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