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离职可领取失业金吗

如题所述

因患病不能继续上班而自己申请辞职的,不符合《失业保险条例》中申请失业金的条件,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也不会有经济补偿。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中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扩展资料:

再次就业又失业的,领取保险金的期限确定办法:

《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但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

对其中“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的理解应注意:失业人员再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年限应该根据两次失业时间的缴费年限单独计算,但却不能独立享受。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又失业的应将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剩余期限与再失业后应该享受的期限合并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保险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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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17
失业保险待遇必须符合的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已参加失业保险;
2.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3.终止就业并非本人意愿;
4.有求职要求,进行失业登记。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3-17
可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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