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会计准则下,无形资产的差异对比,求是自己的话概括的 不要复制粘贴,麻烦赐教 不甚感激!!!

如题所述

一、新旧会计准则下,无形资产的变化有几点:
1、定义和内容。新准则把无形资产明确定义为“可辨认的”,不再包括原列入无形资产的不可辨认的“商誉”。
2、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成本的计量。
原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新准则对研究开发费用的费用化进行了修订,划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支出依然是费用化处理,进入开发程序后,对开发阶段支出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资本化。
3、无形资产的摊销。
(1)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额要在使用期限内进行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期末应进行减值测试。
(2)摊销方法应根据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决定有多种,不一定是直线法。
(3)可能有残值。
(4)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二、无形资产核算中会计科目的变化:
1、“无形资产”科目只核算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另专设“商誉”一级科目核算不可辨认的商誉;
2、增设“研发支出”科目,下设“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两个明细科目,核算自行研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费用化支出期末转入“管理费用”,资本化支出于无形资产开发完成后转入无形资产的成本;
3、增设“累计摊销”账户作为“无形资产”账户的备抵调整账户,反映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额,而“无形资产”账户余额则反映无形资产的初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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