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中国人寿哈尔滨分公司南岗花园街这的保险公司,遇到了一个奇怪的事情。当年还是在1997年时,我一次性交了2万元的养老保险金,因为都交齐了保险金,他们就给我开了一个到期领取养老金的证。
我拿在手里11年了,今年三月份到期,我11月份想起来才去领。但他们查了底子,告诉我底子上写的是366元,和我证上的金额差24元。
来气,你们给我的证就是合同,你们说多少就是多少啊?你们错了,早干什么了。现在到领取的时候,你差我24元。
你们说,那24元,我能不能要回来。
谢谢楼下的两位回答,我还告诉你们,我的证上写的是390元,有公章,还有负责人的名章,相当正规,你说这证是不是合同,他们底子反倒象是后改的。他们还要找当年的利息表,今天我给95519去了电话,他们说明天会给我回答。律师说,这个证应该是合同,他们不按合同办事,可以追究法律。但为了这24元钱,我还要打场官司吗?闹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