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学

什么是休谟论证?是英国著名哲学家的大卫休谟
最好有大卫休谟的介绍!我希望能从书上得到的资料!我说了要从书上找到的资料!

大卫·休谟
(David Hume,1711年4月26日—1776年8月25日)是苏格兰的哲学家、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他被视为是苏格兰启蒙运动以及西方哲学历史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虽然现代对于休谟的著作研究聚焦于其哲学思想上,他最先是以历史学家的身份成名。他所著的《英格兰史》一书在当时成为英格兰历史学界的基础著作长达60至70年。
历史学家们一般将休谟的哲学归类为彻底的怀疑主义,但一些人主张自然主义也是休谟的中心思想之一。研究休谟的学者经常分为那些强调怀疑成分的(例如逻辑实证主义)、以及那些强调自然主义成分的人。
休谟的哲学受到经验主义者约翰·洛克和乔治·贝克莱的深刻影响,也受到一些法国作家的影响,他也吸收了各种英格兰知识分子如艾萨克·牛顿、法兰西斯·哈奇森、亚当·斯密等人的理论。
[编辑本段]生平
大卫·休姆(后来改名为休谟)在1711年4月26日(儒略历)生于苏格兰爱丁堡的一座公寓里,父亲是在宁威尔区(Ninewells)担任律师的约瑟夫·休姆、母亲是法尔科内夫人。休谟在长大后偶尔也会回到宁威尔区的老家居住,他在1734年将名字从休姆改为休谟,因为英国人很难以苏格兰的方是正确念出休姆这个名字。休谟在年仅12岁时就被家里送到爱丁堡大学就读(当时正常的入学年龄是14岁)。最初休谟打算从事法律职业,但不久后他发现自己有了“一种对于学习哲学和知识以外所有事物的极度厌烦感,当我的家人想象我正在阅读屋埃特和维尼阿斯(两位当时著名的法学家)时,我实际上却是在阅读西塞罗和维吉尔的著作。”休谟对于大学里的教授都不抱好感,他曾在1735年告诉一名朋友说:“你根本不能从教授身上学到任何东西,那些东西在书里都有了。”
在十八岁时休谟的哲学研究获得了重大突破,使他得以让自己彻底面对这个“全新的思考领域”,也使他下定决心“抛弃其他所有快乐和事业,完全奉献在这个领域上。”休谟并没有说明这个重大突破为何,但一般推测很可能是他在因果上的理论—亦即我们对于世上因果关系的认知是取决于我们的情绪、习俗、和习惯,而不是取决于理性、也不是取决于抽象、永恒的自然定律。在那个时代,一个贫穷的苏格兰人能选择的生涯途径相当少,休谟面对的是成为家庭教师或是成为商人的职员这两个选项,他最后选择了后者。1734年,在于布里斯托经商数个月之后,休谟前往了法国安茹的拉弗莱舍(La Flèche)旅游,在那里休谟经常与来自Prytanée军事学校的耶稣会学生进行哲学讨论,勒奈·笛卡尔也是这所学校的毕业生。在那里定居的四年中休谟替自己订下了生涯计划,决心要“过著极其简朴的生活以应付我那有限的财产,以此确保我的独立自主性,并且不用考虑任何除了增进我的文学天分以外的事物。”在法国定居时休谟也完成了《人性论》(A Treatise of Human Nature)一书,当时他年仅26岁。虽然现代的学者们大多将《人性论》一书视为是休谟最重要的一本著作、也是哲学历史上最重要的著作之一,此书刚出版时并没有获得多少重视。休谟在记载到当时自己缺乏大众重视时这样写道:“媒体对这本书的反应是一片死寂,甚至连对那些狂热的读者群都没有半点交代。不过我本来就养成乐观而开朗的个性,很快就从这样的挫折里站了起来,并继续在乡下努力的进行研究。”他继续写下了《人性论摘要》一书,但没有写出自己的名字,他试著缩短并精简他之前的冗长著作以吸引更多读者,但即使经过这样的努力,他依然没有成功使《人性论》一书重获重视。
撰写《人性论》的艰辛过程使得年轻的休谟近乎精神错乱,为了回复正常的思考能力,休谟决定暂时返回平凡生活。
在1744年出版《道德和政治论文集》(Essays Moral and Political)一书后,休谟申请担任爱丁堡大学的“伦理学和精神哲学”系所的教授,但被大学拒绝。在1745年詹姆斯党叛变的时期中,休谟成为当时被官方形容为“疯子”的安那代尔侯爵(1720-1792)的家庭教师,这份工作只维持了一年左右便结束。不过,也是在这段时间,休谟开始撰写他的历史巨作《大不列颠史》(The History of Great Britain)一书,这本书的写作持续了15年,写成时已超过了一百万字,最后从1754至1762年间分成六册发行。在这段期间休谟参加了由詹姆斯·伯尼特(James Burnett)创办的教规门讲会(Canongate Theatre),藉此也认识了其他许多当时在爱丁堡的苏格兰启蒙运动哲学家。从1748年开始他担任了圣克莱尔将军的秘书长达三年,同时一边撰写他的《人类理解论》一书(An Enquir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然而和前几本书一样,这本书在当时出版时也没有获得重视。
这时休谟遭到教会指控为异端,休谟的一名年轻朋友以教士身份挺身替他辩护,主张休谟身为无神论者是属于教会管辖的范围之外。尽管后来休谟被判无罪,格拉斯哥大学仍然拒绝了休谟担任哲学教授的申请,这可能也是因为另一名正大力批评休谟形而上学的哲学家Thomas Reid刻意阻挠所造成的。依据休谟的自传,要直到他在1752年回到爱丁堡后“爱丁堡大学才让我成为他们的图书馆馆长,担任这个职位只能获得很少的薪水,但却让我有机会接触一个这样庞大的图书馆。”爱丁堡大学图书馆的丰富资源使休谟得以继续他在《大不列颠史》上的研究。
休谟最终以一个评论家和历史学家的身份闻名,他庞大的《大不列颠史》一书叙述了从撒克逊王国到光荣革命的历史,这本书一出版便成为畅销书。在这本书里休谟将政治体制下的人民形塑为一种文化习俗的产物,这些人传统上倾向于服从既有的政府,只有在面对无法确定的情况时才会寻求改变。从这个观点来看,只有宗教的差异才能使人偏离他们的日常生活、开始关注政治的事务。
休谟早期写下的论文“论迷信与宗教”就已经立下了几乎所有他之后有关宗教历史的著作根基。在休谟那个年代,想批评宗教信仰的人仍然必须抱持谨慎的态度,举例而言仅在休谟出生的15年前,一名18岁的大学生Thomas Aikenhead只因为评论基督教是“胡说八道”便被教会起诉,最后还被定罪以亵渎罪名处以绞刑。因此休谟也是只以转弯抹角的方式表达他的理论,大多是以虚构的角色在对话录中呈现。休谟一直没有承认自己是《人性论》一书的作者,直到1776年他去世的那年为止。他的论文《论自杀》和《论灵魂不朽》、以及他的《自然宗教对话录》(Dialogues concerning Natural Religion)一书都是在他死后才出版(分别在1778和1779年出版),这些著作也都没有注明休谟或是出版商的名子。休谟为了掩藏自己作者身份而做出的这些安排也使得今天学者们对于休谟究竟是自然神论者或是无神论者仍有极大的争议。不管如何,在当时有关休谟是无神论者的谣言的确使得休谟求职时四处碰壁和受阻。
休谟曾向朋友提及有一次他在偶然间被“转化”为基督徒的过程:当他前往监督自己新居建筑工地的途中跨过爱丁堡市中心一片刚干枯的湖泊时,他不小心滑入了泥沼中,由于身型肥胖而爬不出来被困在了那里。这时一些卖鱼妇人刚好路过,看到了休谟的窘境,但她们很快便认出他是那位知名的无神论者,于是拒绝救援他,直到休谟答应要成为一名基督徒、并且被迫在泥沼中朗读主祷文和信经之后,这些壮硕的卖鱼妇才将他拉起。休谟事后向朋友开玩笑道这些卖鱼妇是“他所遇过最聪明的神学家了”。
从1763年至1765年间休谟担任巴黎的哈特福伯爵的秘书,在那里他受到了伏尔泰的钦佩并且被捧为巴黎社交圈的名人。同时他也认识了让·雅各·卢梭,两人最初成为要好的朋友,但最后因理念不合而分散。休谟这样描写他的巴黎生活道:“我真的时常想回归爱丁堡那平凡而粗糙的扑克牌俱乐部…以矫正并缓和这段时间以来那么多的感官刺激。”在1768年休谟回到爱丁堡定居。到了1770年左右,随著德国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夸赞是休谟让他从“教条式的噩梦”中觉醒,休谟的哲学著作开始获得大众的注意,也是在那之后他才获得了他一辈子都没有获得的声誉。
詹姆士·包斯威尔在休谟去世的前一周拜访了他,休谟向包斯威尔透露他这时的确开始相信了那些之前被他视为“最不合理的迷信”—亦即人在死后还会有来生的理论。休谟替自己写的墓志铭是:“生于1711,死于[……]—空白部分就让后代子孙来填上吧。”休谟在1776年去世后被埋葬在他生前所安排的“简单的罗马式墓地”,地点位在爱丁堡卡尔顿山丘(Calton Hill)的东侧,俯瞰山坡下他位于城内的老家。

休谟注意到许多的思想家经常将“是什么”(what is)用作为“应该是什么”(what ought to be)的论据基础,然而他注意到在这种描述性陈述(现在是什么)与规定性陈述(应该是什么)之间存在著一点很大的差异。休谟指出我们不该习惯于在将这种应该是什么的陈述与现在是什么的陈述混为一谈的同时,却没有解释这两者之间的重要分别。我们到底要如何从“现在是什么”当中衍生出“应该是什么”呢?休谟提出的这个问题成为了日后伦理学的主要争议之一,在许多人看来,休谟本人对此的立场是我们根本不可能做出这样的衍生(其他人则有不同解读,认为休谟指的其实不是无法从事实陈述衍生出道德陈述,而是我们不能在没有考虑到人性之下便做出这样的衍生—亦即人类的情感)。休谟或许是第一个提出了实证(是什么)与规范(应该是什么)之间的差异的人,这两者的混淆在社会科学与道德哲学领域都相当的广泛。哲学家G. E. Moore在后来也提出了一个被称为“自然主义谬论”(naturalistic fallacy)的类似理论,企图驳倒任何试著将道德属性与自然属性混为一谈的人。

等等,百科里边有介绍,看下边的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1634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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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2-10
大卫·休谟(Ddvid Hume)是18世纪英国著名的经验论哲学家、怀疑论者,是西方哲学史上最重要、最有影响的人物之一。休谟不属于哲学史上常见的生前无名、死后才得到重视的哲学家。当他在世的时候,他的哲学声望就已经确立起来了。与他同时代的一位著名评论家写道:“大卫·休谟是当今英国最有才智的人之一。有些哲学家,与其说属于他们的祖国,不如说属于由他厂约光辉所照耀着的那个世界。休漠就像这些哲学家一样……可以被纳入用他们的智慧和作品造福于人类的少数人之列。”山而且.休谟也不是那类在哲学史上昙花一现的人物,他同柏拉图、笛卡尔、康德、黑格尔等人一样,是对西方哲学的发展有持久而深远影响的哲学家。当我们看到当代的许多哲学巨匠仍在深入研究休谟的思想并把他奉为理论先驱的时候,不能不感受到休谟哲学(当然是他的学说的全部)所具有的一种现实的力量。一位颇有建树的当代哲学家曾经概括说:“对于休谟的问题的讨论,以及对于出现在本世纪哲学中的由它们派生出的那些问题的讨论,如果作一番透彻的指导性的说明,那几乎也就是详尽无遗地表示出了本兰纪的哲学。”

http://hi.baidu.com/19850206/blog/item/1f8170a75900f994d14358bd.html
第2个回答  2008-12-11
我觉得既然你要书上的答案,那么你就去读休谟的书,那样你会有自己的体会,对于休谟论证,我老师讲过但我不记得了,你最好去问一问哲学老师,这里我先建议你去读他的人性论》 、《道德和政治论说文集》、《人类理解研究》、《道德原理探究》、《宗教的自然史》、《自然宗教对话录》、《自凯撒入侵至1688年革命的英国史》(6卷)等。我觉得书上的最可信,这里的人回答的都不够完整,有可能影响你的阅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12-07
休谟用经验主义原则论证了形而上学的荒谬性

休谟的货币数量理论认为“一切东西的价格取决于商品与货币之间比例,商品增加,价格下降,货币增加,商品涨价”。

马克思提出物价决定流通中的货币量的规律。
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三章中指出:
“在17世纪,特别是在18世纪,有人得出了错误的结论,以为商品价格的上涨是因为有更多的金银充当了流通手段。”
“商品世界流通过程所需求的流通手段量,已经由商品的价格总额决定了。”
“商品价格总额又决定于每种商品数量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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