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办理离婚需要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办理离婚手续,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办理方法和办理机关。双方同意,协议离婚的,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注意:不一定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双方争议,无法协议离婚的,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具体向哪个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可详细了解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