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美学的三大价值

如题所述

一、美学起源价值
中国传统美学对于美的起源、美的本质的认识与看法,对于审美主体建构的高度重视,对于理想人格建构与审美人生境界的追寻,以及中国传统美学思维方式、特征,丰富的范畴体系等等,都将具有不可否认的理论价值。
二、当代审美、文化价值
中国传统美学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它对于现代美学的重要理论意义与价值,并且也体现于对于当代审美与文化、社会与人生所具有的重要的实践意义。正如葛兆光所谈到的:“人文思想所指向的,常常是人自身的存在问题,人生在世总会遇到焦虑、紧张、恐惧、困惑,始终缠绕着人心。人怎么样自下而上是自古至今人们思考的老话题,古代人的思考并不一定比现代人的思考浅陋或简单。”
三、精神抚慰价值
中国传统美学重视和强调人生理想境界的审美追求,在强调人的现世生命的同时,强调人的生命存在的超越性。它在对人的高度重视与肯定上,也决非后现代主义文化所强调的生物性、本能性的人,而是道德性、文化性的人,强调理想人格的建构,这些传统美学资源,在经创造性现代转化后,当对现代中国人的精神文明建设与精神世界的构筑起到诮有的作用。与现代文明相伴而来的是人的内在精神危机、灵魂苍白与心灵焦灼。而中国传统美学强调人的审美心胸的建构与陶养,强调澄心、虚静、澡雪精神,这对于物欲无限膨胀的现代人,无疑具有解毒、清热、醒脑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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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2-07
儒家美学儒家美学的创始者和重要代表是孔子。他的美学思想建立在他的“仁”学的基础上。在孔子之前,单穆公、史伯、伍举、子产、季札等人已经论及了“五味”、“五色”、“五声”的美和美与善的关系问题。孔子从他的“仁”学出发,总结、概括和发展了前人片断的言论,第一次深刻地解释了美与善的关系、审美与艺术的社会作用等问题。他把外在形式的美称为“文”,把内在道德的善称为“质”,认为文、质应该统一起来,外在形式的美可以给人感官愉悦,但只有与善统一起来才具有真正的价值。真正的美就是人与人之间有亲疏差等的互助互爱,即实现“仁”这个最高原则。构成这种美的社会内容的“仁”,并不是外部强加给人的东西,而是植根于血缘关系基础上的普遍的内在心理要求。从而,以“仁”为基础和内容的美的社会普遍性,与个体心理的具体性溶合在一起,不再是抽象的外在观念或规约了。孔子强调美与善不能分离,强调艺术的感染作用,认为审美与艺术的作用在于感发和陶冶人们的伦理情感,促进个体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孔子把艺术的作用概括为“兴”、“观”、“群”、“怨”四个方面。其中“兴”和“怨”侧重说明艺术抒发情感的特征;“观”和“群”则说明艺术通过情感感染所产生的特殊的社会效果。孔子第一个从人的相互依存的社会性与个体的感性心理欲求相统一的高度来观察审美与艺术问题,指出了审美与艺术在人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但由于孔子所说的“善”受到中国古代奴隶主等级制的严格制约,使他对审美与艺术社会作用的理解受到局限,仅认为它们归根结柢必须从属于“事父”、“事君”这些有限的目的。在孔子之后,战国时期儒家美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孟子宣扬了儒家所提倡的人格精神的美,提出了“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的看法,对“美”以及“大”、“圣”、“神”等具有美学意义的范畴作了规定和考察,并且在有关个人道德修养的所谓“养吾浩然之气”的说法中,涉及了艺术创造中个体的情感和意志作用等问题。 荀子则提出了“无伪则性不能自美”的说法,涉及到主体能动活动同美的关系,并且在《乐论》中集中地和具体地阐述了艺术的社会功能。《易传》吸收了道家的思想并使之儒家化,企图建立一个无所不包的世界观模式,其中多处从自然本体论的角度涉及了美与艺术的问题。特别是它要求对立面统一的素朴辩证法观念和对刚健之美的提倡,对中国古代的艺术创作理论和中华民族的审美观念发生了重要影响。基本上属于荀子学派的《乐记》更进一步系统发挥和丰富了荀子《乐论》,对先秦儒家美学关于艺术的看法作了一个划时代的总结,成为儒家美学的重要经典之一。 道家美学道家哲学和美学的创始人是老子,但道家美学的真正代表者是庄子及其学派。道家美学的全部思想建立在关于“道”的理论基础之上。儒家美学充分地肯定美与善、善与真的统一,认为这种统一是绝对合理和不容置疑的。而道家美学则相反,它处处致力于揭露美与善、美与真的尖锐矛盾以及美丑对立的相对性、虚幻性和不确实性。它甚至认为,各种人为的审美与艺术活动有害于人的自然本性的发展,主张“擢乱六律,铄绝竽瑟”,“灭文章、散五采”。表面看来,道家的这一类说法似乎是对美与艺术的否定,实际上,它是针对中国古代从氏族社会进入阶级社会之后,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的美与善、美与真的分裂和对立以及以丑为美和以骄侈淫逸、伤身害生的感官享乐为美这样一些社会现象而发的。所以,它在消极虚无的形态下,含有朴素的辩证法和深刻的批判精神。在道家看来,真正的美不是世俗人们所追求的感官声色的愉快享受或权势欲望的恣意满足,也不是儒家虚伪的仁义道德的实现,而是一种同自然无为的“道”合为一体、超越人世的利害得失、在精神上不为任何外物所奴役的绝对自由的境界。他们说“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淡然无极而众美从之”,都表明美在于超功利的自然无为。道家把个体生命的价值、个体与他人的互不相争的自由发展放在最高的位置,主张对人世的利害、得失、是非、荣辱、祸福采取一种听其自然,不容于心的超越态度,认为这样就可以从人世的苦难中获得解脱,始终保持精神上的自由,达到美的境界。这种超越是精神上的主观空想,带有虚幻、消极和逃避现实的性质。但在另一方面,这种超越又恰好触及到了审美观的心理特征等问题。道家关于“技”和“道”的许多著名的寓言,涉及审美与艺术创作的某些特性,包含了对艺术创作中所要求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高度统一的认识。所谓“以天合天”,“用志不分,乃凝于神”,“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以及“坐忘”、“心斋”等等说法,虽然不是直接针对审美与艺术而言,但其思想实质和审美与艺术创造相通,是中国古代美学史上最早的关于审美心理特征的深刻说明,并且提到了宇宙观和人生哲学的高度,不同于一般肤浅的经验性的观察。道家美学缺乏儒家那种执着于现实的积极入世的精神,在这方面,儒家对道家的虚无高蹈的倾向起着抵制和克服的作用。而道家对审美与艺术创作特征的深刻理解,又弥补了儒家在这方面认识不足的弱点,并且它的超功利的思想和敢于大胆揭穿假面的批判精神,是动摇和冲破正统礼法束缚的有力的思想武器。一般而言,道家美学的优点所在,正是儒家美学的弱点所在,反之亦然。整个中国古代美学的理论基础,是由相互对立而又相互补充的儒道两家美学所构成的
第2个回答  2022-12-07
中国传统美学观念中认为:首先,在中国历史上,自先秦诸子以来,到汉魏的王充、刘勰,再到清代的王夫之、叶燮,许多的哲学家同时又是美学家,在他们的著作中存在了大量的美学思想。其次,中国各门传统艺术(诗文、绘画、戏剧、音乐、书法、建筑等)不但都有自己独特的体系,而且各门传统艺术之间,往往互相影响,甚至互相包含。第三,美学的理论形式之外,在古代劳动人民创造的大量工艺产品之中,也体现出了丰富的美学思想。(二)西方美学观念认为:1.美学是关于直觉的知识、推出直觉即创造、即艺术、即美的结论。在心灵的直觉表现上,认为美学与语言学的统一。2.美学主要研究艺术,而艺术的本质不在美丽在情感表现。情感在艺术家的审美创造中通过想像而表现为艺术,而情感的表现是语言的结果。"情感的表现"、"艺术"和"语言"所指的是共同的,即表现-艺术-语言。3.美学"表现"的主要特征是依赖于想像的活动,使物体与审美想像建立联系。认定审美存在规定了三个条件:1.一定的对象;2.具有某种意义的内容;3.能将对象的形式与意义的内容结合起来的想像能力。(三)二者存在的关联与异同:传统美学中"和"的思想从柏拉图开始,西方文化一直是讲主客二分的,于是在西方美学传统中突出的特点是"以个体为美",强调形象性、生动性、新颖性,认为这是美之所以为美的重要属性。换句话说,"西方美学所欣赏的是'个体'和'局部'"。与西方人的这种审美趣味不同的是,中国传统美学更强调"整体意识",具体思想表现就是"以和为美"。中国美学中的这种整体意识是建立在哲学的整体观之上的。按照这种整体观,世界是一个"包举万有,涵盖一切之广大悉备系统,其间万物,各适其性,各得其所,绝无凌越其他任何存在者。同时,又为一交摄互融系统。其中一切存在及性相,皆彼是相需,互摄交融,绝无独零零、赤裸裸,而可以完全单独存在者。"以"和"为美,就是在进行审美创造和评价时要具有整体意识,"和"而不"分"。这一层意义上来说,中国古代审美要求"内敛",正是美善统一的自觉要求,与西方审美观中张扬的唯美主义、片断性思维相比,是一种看待世界更为客观的视角。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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