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建设中,甲方的职责和权力是什么?

如题所述

在工程建设中,甲方的职责和权力是什么?

1、甲方的职责:
甲方代表应该身具“协调管理”兼“技术管理”的角色,他代表业主对整个工程专案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全过程实行管理和监督,所以实际上也是一个总体协调和管理者。
在协调方面,又分对外协调和对内协调,对外负责协调 *** 部门、业主和相关单位的关系,对内综合协调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使用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实现整个专案按期投入使用。
在施工的时候,甲方代表不可能代替监理和施工单位的质检员来管理工程质量,他的工作重心应该以协调为主,但也不能放松施工管理,所以要充分利用和管理好监理和施工管理人员,对整个工程进行巨集观和微观方面的管理。
甲方代表应纵览全域性,对工程从施工方案可行性研究、施工准备、施工实施到工程竣工的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环节都应有相应的技术管理措施和方法。做好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等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因图纸失误造成的损失,把好材料进场关。甲方代表还应根据工程各分部、分项或各道工序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检查及技术管理措施
2、甲方的权力:
1)督促、监督监理、施工单位进场,并办理作业面的移交手续。从人员、材料、施工机械装置、机械安装、资料准备、临时设施的搭建等方面进行管理。
2)处理好临时用水、用电的使用,施工、场外道路的落实,标准点的引入等。
3)认真熟悉图纸,组织图纸会审,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
4)充分利用好监理单位,加强督促监理单位做好对施工单位现场的施工管理。
5)强化合同管理制度,做到说话办事必有依据,出现问题应根据合同对施工单位进行惩罚。
6)在施工过程中要进行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监督。
7)做好日常的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
8)对监理工作中的不足要及时与监理进行沟通指出。
9)在每次工程例会中了解每周的施工情况,对上周的问题是否已经闭合;新出现哪些问题,在会议中强调监理在工程施工中的重要性和树立监理的权威性。
10)加强对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提高对各单位部门的协调能力。
11)对施工单位提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要求,加强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
12)专业知识必须要时刻加强,不能懈怠。熟悉设计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熟悉施工图纸,工作认真、仔细、主动,大部分问题可以提前发现并提出来想出好的解决方法。
13)工程验收和移交做好:工程资料的存档和参与监督、督促初验,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最后移交给业主。

工程建设单位的职责, 工程建设单位的职责是什么?

摘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部分内容给你,供参考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专案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装置、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九条 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第十条 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档案报县级以上人民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档案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档案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第十二条 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 *** 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第十四条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装置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装置符合设计档案和合同要求。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装置。
第十五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装置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档案;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专案各环节的档案资料,建立、健全建设专案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专案档案。

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是什么?, 论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监理单位是专业化、社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受业主的委托,以自身的专业技术、管理技术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专案的进度、质量、投资,公正地管理合同,使工程建设专案的总目标得以最优实现。监理制度在西方已经有较长的发展历史,并已成熟完善。
FIDIC制定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已经为国际承包市场普遍认可和广泛应用,对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的责任、权利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是工程建设专案有序进行的保证书。我国也开始参照执行。
1 当前监理工作的误区
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起步较晚,计划经济的体制决定了我国监理制度从一建立就有其本身的特点,没有形成社会化的监理模式,至今仍存在着以下误区:
1.1 监理制度仅局限于施工阶段
监理制度应该贯穿工程建设专案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但目前,我国监理工作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专案的施工阶段,监理人员接受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边干边熟悉情况,对工程并未深入的掌握和熟悉,尤其是水利工程,规模相对较大,技术复杂程度相对较高,战线较长,影响因素很多,不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1.2 对业主行为无规范
业主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专案能否顺利进行,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实现。有的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有的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其实,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工程建设专案现场的唯一管理者,业主委托了监理,就应由监理工程师去实施对工程建设专案的监督与管理,业主的意见和决策均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实施,而业主所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管理,而非直接对工程建设专案的管理。
业主不规范,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这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熟悉监理委托合同,审时度势,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从大局出发,顾客第一,为业主服务,对业主负责。只有这样才能取得业主的信任,以利监理工作的开展。规范业主的行为,使业主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观念,是确保工程建设专案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可以通过对业主招投标或业主代理招投标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
1.3 把监理工程师当作质检员
监理工程师是作为公正的第三方,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进行监理,不是承包商的质检员。这个问题涉及到职责问题,还涉及到验收程式。各项验收,必须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商有确保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监理负责检验工程产品,承包商不能把监理当作自己的质检员,监理自己也不能把自己等同于承包商的质检员,监理的检查要全面。
1.4 工程质量是监理出来的
现在,有一种说法,工程中有事情找监理。工程有问题,监理首当其冲,这种认识未免偏颇。监理是按照业主的授权,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对工程建设专案进行监督管理。监理的质量责任可以理解为,在设计阶段有设计质量问题的,设计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在施工阶段,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不论监理是否检测到和发现承包商的不合格产品,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是不能因此而免除承包商的责任。因为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包商须向业主提 *** 品的质量标准,这需要“三方”端正思想意识
2 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明确定义: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许可权,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程监理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档案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在工程建设专案中,目前监理工程师只是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而这一阶段主要是质量控制。从目前情况看,让一个监理单位同时具备建设专案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能力还比较困难,大多数监理公司也达不到这一水平。结合现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应重点体现在施工招投标管理和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两个方面,并向设计监理发展。
2.1 监理单位应具备招投标工作的能力
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好坏,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业主能否选择到优秀的承包商,能否得到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如果监理单位能从施工招投标阶段就介入建设专案,则它对工程建设专案就很了解,对业主选定的承包商也很了解,对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很熟悉,它的监理工作很容易开展和实施。

工程资料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在建筑工程中,工程资料是建设施工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护、管理、使用、改建和扩建的原始依据。建设部与各省市建设部门对工程资料管理工作都非常重视,多次强调要做好工程资料工作,

在工程建设中,监理工程师管什么

监理工程师是代表业主监控工程质量,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桥梁。它不仅要求执业者懂得工程技术知识、成本核算,还需要其非常清楚建筑法规。 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专案监理机构的监理工程师。此外,监理人员还包括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但对于资讯系统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理的质量,总监理工程师的作用至关重要。
1.安全监理员是专案安全生产日常监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在专案工程监理过程中行使专案安全生产监理的职责。
2.安全监理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监理工作。
3.安全监理员有权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审查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安全监理员应做好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5.安全监理员应参加监理安全巡检活动,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6.安全监理员有权检查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情况有权制止。
7.安全监理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应及时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8.安全监理员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整改通知的落实情况。对整改通知回复单内容有权进行核查,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有权要求继续整改,并将核查情况向总监汇报。

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监理单位是专业化、社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受业主的委托,以自身的专业技术、管理技术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专案的进度、质量、投资,公正地管理合同,使工程建设专案的总目标得以最优实现。监理制度在西方已经有较长的发展历史,并已成熟完善。
FIDIC制定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已经为国际承包市场普遍认可和广泛应用,对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的责任、权利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是工程建设专案有序进行的保证书。我国也开始参照执行。
1 当前监理工作的误区
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起步较晚,计划经济的体制决定了我国监理制度从一建立就有其本身的特点,没有形成社会化的监理模式,至今仍存在着以下误区:
1.1 监理制度仅局限于施工阶段
监理制度应该贯穿工程建设专案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但目前,我国监理工作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专案的施工阶段,监理人员接受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边干边熟悉情况,对工程并未深入的掌握和熟悉,尤其是水利工程,规模相对较大,技术复杂程度相对较高,战线较长,影响因素很多,不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1.2 对业主行为无规范
业主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专案能否顺利进行,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实现。有的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有的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其实,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工程建设专案现场的唯一管理者,业主委托了监理,就应由监理工程师去实施对工程建设专案的监督与管理,业主的意见和决策均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实施,而业主所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管理,而非直接对工程建设专案的管理。
业主不规范,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这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熟悉监理委托合同,审时度势,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从大局出发,顾客第一,为业主服务,对业主负责。只有这样才能取得业主的信任,以利监理工作的开展。规范业主的行为,使业主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观念,是确保工程建设专案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可以通过对业主招投标或业主代理招投标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
1.3 把监理工程师当作质检员
监理工程师是作为公正的第三方,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进行监理,不是承包商的质检员。这个问题涉及到职责问题,还涉及到验收程式。各项验收,必须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商有确保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监理负责检验工程产品,承包商不能把监理当作自己的质检员,监理自己也不能把自己等同于承包商的质检员,监理的检查要全面。
1.4 工程质量是监理出来的
现在,有一种说法,工程中有事情找监理。工程有问题,监理首当其冲,这种认识未免偏颇。监理是按照业主的授权,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对工程建设专案进行监督管理。监理的质量责任可以理解为,在设计阶段有设计质量问题的,设计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在施工阶段,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不论监理是否检测到和发现承包商的不合格产品,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是不能因此而免除承包商的责任。因为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包商须向业主提 *** 品的质量标准,这需要“三方”端正思想意识
2 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明确定义: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许可权,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程监理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档案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在工程建设专案中,目前监理工程师只是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而这一阶段主要是质量控制。从目前情况看,让一个监理单位同时具备建设专案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能力还比较困难,大多数监理公司也达不到这一水平。结合现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应重点体现在施工招投标管理和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两个方面,并向设计监理发展。
2.1 监理单位应具备招投标工作的能力
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好坏,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业主能否选择到优秀的承包商,能否得到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如果监理单位能从施工招投标阶段就介入建设专案,则它对工程建设专案就很了解,对业主选定的承包商也很了解,对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很熟悉,它的监理工作很容易开展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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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工程监理单位是指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档案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资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下列主要依据:1、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档案;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档案。
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在工程建设中,“投资包干”的定义是什么?

投资包干:是指建设单位对国家计划确定的建设专案按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和材料消耗包乾,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经营管理责任制,是基本建设管理的一项重大改革。所有基本建设专案都要积极创造条件,实行投资包干责任制。
包干内容:
1.包投资。以批准的设计概算或修正概算确定的投资额为准,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取设计概算包干、新增单位生产能力造价包干或平方米建筑造价包干。
2.包工期。以国家计划或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合理工期为准。
3.包质量。以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以及设计要求的工程质量标准为准。
4.包主要材料用量。以设计档案规定的主要材料用量清单,或包、保双方商定的主要材料清单为准。
5.包形成综合生产能力。工业专案要按设计规定,把主体工程,配套工程“三废”治理工程同时建成,按规定的建设规模形成综合生产能力。非工业专案要包建成合格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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