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4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11个领域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