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集团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国家有没有相关规定

申请需要的材料有那些
房地产集团公司成立后,其董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机构有无不能同时兼任的职务
急用,回答好有追加
最好有国家的法规依据

房地产集团公司的设立条件是:集团公司总部应该设有 8个职能部门,分别为:办公室、企业发展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工作部、审计部、投资管理部、法律部。办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前,你应当具备开办公司的一些基本条件,包括: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行业的不同有所不同,一般三档:10万,30万,50万); 3、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了这个基础,你就可以按照下面的程序办理登记了。

首先,你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登记机关自收到文件后,一般在10天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公司登记机关决定核准的,会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如果获得核准,接下来,你要准备好有关申办材料,到公司所在地工商登记部门去办理登记,这些材料一般包括:

1、申请报告;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需加盖发证机关印章)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5、公司董事长签署的企业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书;6、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盖章、签名);7、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8、监事会决议(全体监事签名);9、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盖章),集团有限公司还需提交集团章程(集团成员企业盖章);10、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其中包括:(1)任命书(国有独资);(2)委派书(委派单位盖章);(3)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任职证明;(4)法定代表人的暂住证复印件(指外省市身份证);11、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12、公司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13、集团有限公司需提交成员企业加入集团决议书;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5、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16、相关的其他材料。

当然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有些材料是不需要你提供的,如任命书、委派书等等,这是国企需要的。但是还有些材料还得要根据工商部门的要求另行提供,比如你的公司属于饮食行业,需要卫生局的批准,那么你可能要到卫生局去办理一些手续。下面是可能你要跑到的政府管理部门以及需要办理的手续:文化局:文化经营项目许可证审批。

卫生局:食品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审批。

商委:烟、酒类专卖零售许可证、粮油资格、食品交易和农贸市尝展销会的审批。

科委:科技经营证书的核准审批。

技监局:企业、事业、机关和民办非企业代码登记。

财政局:财政政策登记、受理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登记。

提交了这些材料以后,需要等待管理部门的审核和批准,一般不会超过15天。等到你拿到了工商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那么你的公司就算正式成立了。然而,事情并没有结束,根据法律的规定,你还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其他一些相关的手续,如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是不是被以上繁琐的手续吓了一跳呢?其实不用害怕,有些事情看起来很麻烦,其实并不难办,真正难办的其实是那些看起来很容易办的事,比如找几个好的合作伙伴。如果你嫌办理这些手续太烦琐,不想亲自去跑,你可以找专门代理办公司登记的中介公司代为办理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981574.html?si=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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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1-13
鉴于企业集团是企业法人联合体,其自身不具备法人资格,不可以对外投资,但企业集团需要登记:
一、设立或变更为集团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控股子公司;【必须是实物或者货币出资,不动产以及在建工程不得作为出资。】
2、 母公司与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 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4、 子公司没有行业限制。
5、 集团公司要求的控股标准。这里所指的控股,是指绝对控股,即51%以上,成立集团公司,控股关系只能是资本控股。
6、 企业名称使用中国的,须国务院批准。

二、设立程序:
首先将集团母公司迁入省或市局,迁入的同时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及集团登记。

三、集团设立登记提交的材料: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
2、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3、集团章程,母公司盖章;
4、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
5、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证明:
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或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
6、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印章;
7、国务院批准的试点企业集团需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除上述说明外,均应由被委托人签名并署明经核对,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出示原件
任何职务都不能同时兼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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