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需要满足前置条件,准备申请材料,并按办理步骤进行办理
一、前置条件
在成都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
二、申请材料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本市的《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4、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含上网打印的缴费信息)(原件)
5、合法居住证明材料,自有住所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配偶名下的房屋同时提供结婚证);租赁住房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理步骤
1、 领取并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
2、 按照本人实际情况,准备相关材料(详情见: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一览表)
3、 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积分受理窗口现场办理积分申请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
4、 当年 9 月 15 日,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本人积分结果
四、注意事项
1、 申报时间:每年 6 月 15 日至 7 月 31 日
2、 申报地点: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
3、 积分申请材料除上所述外,申请人有与积分加分指标项目一致的情形还应提供对应的材料,并在申报时一次性提交
如有疑问可登陆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 查询相关内容,或拨打服务电话: 028-86408110
参考资料:积分申报(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