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到期出租屋微信告知月底退房,但房东当时未提及归还钥匙而本人月底已搬离,到第二个月时才被告知还钥匙,现房东以未及时交还钥匙视为未退房多收1个月房费。
按照你的思路没有问题,但按照合同没有细则规定要交还钥匙的提前下才算退房,而且我方已经提前个月告知房东我方退房。贵在沟通,房东这边没有在我方退房时候提出他的要求。那这问题也不能怪我方未交还钥匙吧
合同无明确约定交房需提供交钥匙为准则,也就是我有这个权力拒绝对方收费。
追答你没有实际使用房屋,只是没有交钥匙,房东明明可以问你要回钥匙,他不问你要这是他的问题
追问谢谢大家的关心,这件事情也拖一两个星期了,已经对我生活有所影响。2019/12/18也由当地的居委会协商,可惜没有得到我想要的结果或许我态度应该再强硬一点但我也不想再挣扎,面对这种事情我身心都累透了。我同意调解支付多出来的钱,合同上没有备明退房要求钥匙交还,房东人员说这个行业规则不用说也知道归还钥匙才算退房,我去他的行业规则。我支持更多的人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我放弃了,但我还是支持按合同处理的观点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谢谢,主要是沟通问题,退房时候房东人员未及与我方沟通,归还钥匙环节卡在我这里了。现在告知我需要归还钥匙才算退房我很积极配合,但房东一定要以钥匙归还时间为由追加房费。两方都有失误的地方有时候贵在理解,但房东不理解一定要收取所以闹得很不愉快。所以归还钥匙这块能成为多收费用的依据吗?如果不能那就是房东恶意收费,我只能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