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扣分
普通车辆高速公路外罚款扣分如下: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30%的,处以50元罚款,记6分;
4、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5、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6、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其中在限速低于60公里的道路上超速未达50%的,处警告。
普通车辆高速公路罚款扣分如下(山东省):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4、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
中型以上客货车、营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车等特殊车辆参照其特殊规定。
处罚新规
从2013年元旦起,小车超过规定时速50%的,一次性扣12分。
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
超速是是指驾驶员在驾车行驶中,汽车的行驶速度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速度。汽轮机超速事故是由于汽轮机在调速和保护系统故障及本身的缺陷造成的重大恶性事故。
扩展资料:
车速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以下行车速度规定:
《道法》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2.《条例》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
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3.《条例》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4.《条例》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五)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5.《条例》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6.《条例》第八十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7.《条例》第八十一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参考资料:超速 百度百科
车辆超速扣分是根据超速的范围来扣的,具体情况如下:
1、超速10%以内:暂不处罚;
2、超速10%以上未达20%:扣3分,罚50元;
3、超速20%以上未达30%:扣6分,罚50元;
4、超速30%以上未达50%:扣6分,罚200元;
5、超速50%以上未达70%:扣12分,罚1000元,可并处吊销驾驶证;
6、超速70%:扣12分,罚2000元,可并处吊销驾驶证。
扩展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小型客车在设有中心双实线、中心分隔带、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分隔设施的道路上,城市街道为七十公里,公路为八十公里;在其他道路上,城市街道为六十公里,公路为七十公里。
2、遇风、雨、雪、雾天能见度在三十米以内时;通过胡同(里巷)、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隧道时,机动车行驶中最高时速不准超过二十公里。
3、高速公路采用双幅路的形式,中央设置中间带,对于同向车流,则采用全线画线的分车道,以减少超车和同向不同车速造成的干扰,有利于汽车高速安全行驶。
4、不足最低限速者,以及超速者都是违法行为,尤其对于超速,会有比较昂贵的罚金,甚至于会扣留或者吊销驾驶执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超速 百度百科_高速公路 百度百科_交通条例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30%的,处以50元罚款,记6分;
各地的标准不太一样。最好去车管所问问。
处罚新规
从2013年元旦起,小车超过规定时速50%的,一次性扣12分。
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
修改后的《刑法修正案(九)》第133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一款新规定,即第3款,开校车或客车的,如果严重超员或严重超速,不论是否发生事故,一旦被交警发现或被摄像头拍下,即构成犯罪。据悉,对于“超员、超速”到什么程度才算“严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调研,将就此予以细化。
扩展资料:
普通车辆高速公路外罚款扣分如下: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30%的,处以50元罚款,记6分;
4、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5、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6、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其中在限速低于60公里的道路上超速未达50%的,处警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