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合伙开装修公司。一共三个人。股权和利润分红怎么算合理?

三个人出资是一样的。不过其中一个干过这一行。前期跑材料到谈业务设计等等。另一个跟着他学和经营。我不参与经营只当投资。分别是40%股份分红+5%总营业额提成。30%股份分红+2%总提成。我只拿30%股份分红这样算合理吗?不太懂这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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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25

合伙利益的分配、亏损的分担,有约定和法定两种办法。有合伙协议的按合伙协议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但是,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又协商不成的,根据法律规定办理,即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损益分配的时间由合伙人约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第九百六十八条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第九百七十条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九百七十一条  合伙人不得因执行合伙事务而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合伙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百七十二条  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九百七十四条  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九百七十五条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依照本章规定和合伙合同享有的权利,但是合伙人享有的利益分配请求权除外。

第九百七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合伙。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

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九百七十七条  合伙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终止的,合伙合同终止;但是,合伙合同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合伙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第九百七十八条  合伙合同终止后,合伙财产在支付因终止而产生的费用以及清偿合伙债务后有剩余的,依据本法第九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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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9-19
第一个要负责买材料和设计方案,多一些无可厚非。第二个要学习和驻店打理只相对你多2点提成有点亏。你拿30%股份并不亏,提成是在岗才有的,不做就想拿提成,给任何人都不会愿意的。你只要保证能看到公司流水账,不被套路就可以了。追问

我也知道肯定多劳多得。大家投资是一样,股份已经做出了一些让步,总营业额百分比提成占比特别大啊。%5的话不算高么?不太懂所以想了解下。如果中途我想参与也是2%的提成么。

追答

我以前做代购,一公司人提成总共也只有5个点。他是黑了点,但是你们才三个人,主要的事都是他来做,接业务也是他,以后人手不够一样要加人,总不能说他不分提成给别人吧?你想中途参加要提成可能会考虑到你的工作内容和经验分,有是一定有,不过要好好商量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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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9-20
股权你们可以协商,各出资多少就占多少比例就行,利润安实际出资比例分配。提成就算是工资了。分配还可以。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第4个回答  2018-09-20
最好按照对公司的贡献大小来分
而且可以区分期限
不同期限,不同规模,不同贡献的分配比例不同
灵活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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