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失业金期间社保怎么办

如题所述

失业人员在领失业金期间可以不缴纳医保等社保。失业人员可以在重新就业之后再由其新工作单位为其继续缴纳医保等社保费用;而失业期间社保可以暂停缴纳。

领失业金期间医保社保无需缴纳。政策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不计作缴费年限。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两年,在这两年时间里,有条件的也可以自愿缴费,连续计算缴费年限。灵活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自愿选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无需缴纳,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失业人员领取完失业保险金,应于次月8日前凭身份证、失业证、已参加医疗保险的带医疗保险卡到市社保中心个体经办网点办理养老、医疗保险接续缴费手续。灵活就业人员持身份证、失业证(或残疾证,委托各级人才服务中心保管人事档案的未就业流动人员持《人事代理手册》)、照片1张等相关资料到市社保中心个体经办网点就近办理参保手续;非农户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持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办理参保手续。

领失业金期间医保卡能用吗?
1、领取失业金期间,医保卡可以看病使用的,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2、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社保可以继续缴纳,手续如下:
1、离职后,要拿着离职证明、失业金缴纳单、身份证、2寸大照片,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注册失业信息:
(1)继续找工作,让单位帮忙交社保,失业了离职了,并不代表就不具备工作能力了,可以在当地继续找下一份工作,只要是正式员工,公司必须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到新公司后将之前的社保信息续上;
(2)到人社局办理个人转接,就可以办理个人缴纳社保了,可以选择一次缴纳1年的社保,也可以一次性缴纳完剩下的社保,如果想继续找工作的,那么先办理失业证,暂缓个人转接社保的事情,等找到新工作后,再办理转移手续,以免新单位无法办理;
2、到户籍所在地,以个人名义交,社保是可以以个人名义交的,只是一般城市都限定要当地户口人员才能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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