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二手房买卖一般在过户当日交钥匙,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卖房者应当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日期范围内交房,递交钥匙之时即为房屋交付使用之时;如未如期交付使用属于违约,买房者可以请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二条 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