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分开的详细介绍

如题所述

医药分开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简称新医改)的核心内容之一,是为了改变以药养医的现状的重要举措。 医药分开,业内人士表示,这戳到了“看病难、看病贵”的痛处,一度成为2009年全国两会的中心话题,钟南山院士说:“我国医疗人员技术上的待遇很低,医疗人员收入主要还是来自药物。”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连锁药店分会会长王锦霞介绍,早在2002年,国家发改委曾启动“医药分开”试点,但因政策不配套,主管领导调离,试点没能继续,“那一次,医药分开成了改革目标,指导思想挂在文件上,没能落实。”
王锦霞说,2006年8月,我国再次启动新一轮医改方案调研,国家十余个部委办局组成协调小组联合行动。
改革过程牵涉到各利益主体,“医药分开”在当时出现不同的解释——一种说法是:“医药分开”是医生开处方,药剂师去配药,这在医院已经实现了,医生和药师有分工,不需要再搞“医药分开”。另一种说法是:“医药分开”是医药分利,把医院和药企的利益分开就行了。卫生部门观点是:“医药分开”是在医院内部实施医和药的收入与支出分开核算,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取消药品在医院销售的加成政策,药品销售零差率。
王锦霞逐一反驳了上述说法:“表面看似有理,实质仍曲解了医药分开的真正内容。”
“我们认为,医药分开的本质应是:医疗专业与药品专业分开;医疗机构与社会药店分开;医生开处方与销售药品分开;实现医生开方,药店卖药的合理专业分工。”王锦霞说,医生应以诊断、开方、手术、治疗的医疗行为获得收入,社会药店应以销售药品和合理用药咨询服务赚取利润,“所以‘医药分开’的实质是医药分业。”
王锦霞进一步解释,医药分开应彻底切断医院、医生开方与药品销售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实现方式是把医院门诊药房分离出来,变成社会药品零售企业,独立经营,照章纳税。”
对于此轮医改方案修改稿中的“探索公立医院门诊药房改制为零售药店等医药分开的有效途径”,王锦霞非常赞成,“我们在这方面多次提出建议,得到了采纳。” “医药分开”虽然是解决“看病贵”的重要一步,但绝对不可能是一分就灵的。要基本消除“看病贵”的问题,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配套措施。至少应该做到这样几点: 首先,国家应该大力加强基层医院的建设,在城市大力发展社区医院,在农村大力发展村级卫生所和乡镇卫生院,使得小病、多发病、常见病等能够在基层以比较低廉的价格得到解决,以减少对大医院和“名医”的需求;其次,国家投资兴建的公立医院,应该展现出准公共品的品格,用比较低廉的价格向低收入的民众提供医疗服务,以起到平抑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的作用;第三,逐步推进全民医保,最终形成患者看病,保险公司付费的格局。因为保险公司有能力聘请专家和医院博弈,改变患者和医院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力量不对称的局面,防止医院利用这两点索要高价。
归根结底,形成看病贵的原因是复杂的,我们的对策也必须是综合的、标本兼治的。历史的经验证明,如果我们对复杂的问题采取过分简单的对策,指望“一招就灵”,最终往往失灵。 一家三级甲等医院的有关人含蓄地表达了观点,“门诊药房托管也好,改制成零售药店也好,我认为出发点与实行药品零差价、收支两条线是一样的,都是为了平抑药价,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王锦霞并不将“门诊药房改制成零售药店”的意义,等同于“零差价”或“收支两条线”。她毫不避讳地说——“收支两条线”是计划经济的模式,亦是管办不分的继续;“药品零差率”则是对医院卖药的变相支持,是对“医药分开”的回避,更给社会零售药店带来了不公平、不公正的市场环境。
或许,事实可以证明王锦霞的观点。两年多前,“药品零差率”已在国内试点,去年的一篇新闻调查指出,“零差率”的最大赢家并非患者,而是医保机构和公费医疗机构。
医院药品主要出自门诊药房与住院药房。至少现在的信息表明,修改稿可能忽略“住院药房”。
“门诊药房是大头,因此先从这里动手。”王锦霞提供的数字表明,据卫生部统计,2007年门诊病人平均药费占医疗总费用的50%。2008年的卫生统计报告显示,门诊病人药费比重仍高达50%以上。2008年,全国门诊共计28.4亿人次,住院为9800万人次,“从这两个数字对比,也能看出门诊药费的比重。同时,看住院药房也应保留,在急用药、手术用药上更利于医治患者。”
省内一家医院的一位中层干部认为,王锦霞的算法不够科学,因为住院方面的人次虽少,但单次药费远超门诊单次药费。两者的差距并不能从看病人次上清晰反映,“有的医院,可能住院药费比门诊药费更高。”
省内另一家三级甲等医院的外科医生也赞同这一观点,“门诊药房改制,对我们影响不太大,因为患者本来就喜欢在医院开完药,再到外面药店买药,这样的患者甚至可能是大部分。相对来说,影响外科会比较小,对内科影响确实比较大。” 长春市中心医院院长陈明强表示,“如果把门诊药房改为零售药房,一定要有配套措施。医院进药有严格程序,除了极特殊情况,药品质量都是合格的。改制成零售药房后,首先我们要考虑怎样确保药品质量,其次是财政要有投入。”
门诊药房作为医院的一块大蛋糕,一刀切走如何善后,必须考虑。否则,医院处境将很尴尬,这也意味着即使把门诊药房改为零售药店,也将会衍生其他的以药养医之法。对此,王锦霞认为,新医改方案中提出三年投入8500亿元的规划,每年2800亿元,按照2007年医院药品销售额4037亿计算,医院药品获利额为606亿元。因此,财政补足没问题。 从媒体透露出来的信息看,新医改方案是希望通过药品经营、定价模式的改革,缓解看病贵的问题,其基本的出发点还是从以药养医开刀,实施医药分开。这种“门诊病人按处方去零售药店购药”是国际普遍做法,但如此的医药分开能解决看病贵问题吗?恐怕很难。
首先,药价虚高的根源是药品定价太高,背后涉及了定价机制以及销售机制。药品价格是由政府部门确定的而非市场形成的,其中有诸多不合理的成分。
其次,当前药品品种太多,同一种药多家生产,药的成分一样,疗效没有太大的差别,药厂为了销售,采用利诱医生用药的办法。在利益面前,一些医生很难洁身自好。
这两个症结,医院解决不了,地方卫生局解决不了,卫生部也未必能解决得了。现在拿医院处理药价虚高,就像对发高烧病人用湿毛巾物理降降温一样,缓解一下症状还可以,但如果不对症下药,烧是退不了的。
药品销售中的不正之风主要不在医院,而在处方。如果根本问题不解决,即使医药分开,医药代表照样利诱医生用药,因为某一种药在某个城市的销售模式是总经销制,只要医生开这种药,无论从哪售出(医院药房或是零售药房),都促进了这种药的销售,利益并没有脱钩。何况如此的医药分开解决的只是门诊用药问题,却回避了住院的药品购销问题,捡了芝麻而忽视了西瓜,看病贵问题依然存在。而且,即使医院取消了药品加成,还可以增加药事收费,总费用并没有降,那不是换汤不换药吗?
现在政府对公立医院采取的办院模式就像是在办单位的食堂,压低饭菜价格,对食堂出现的亏损再去补贴。政府承诺的补偿往往不到位,以药养医就成了医院的无奈之举。
看病贵的症结一方面是看病费用高,另一方面的原因是低收入者的医疗购买力低。如果国家对穷人的医保加大投入,提高他们的医疗购买力,比如医保全覆盖、增加医保的报销范围、降低患者的自负比例等,问题就会得到很大缓解。
另外,当前的医疗付费模式——按项目收费是医疗费用不断增长的主要症结。
按项目收费就是政府对每一个项目的收费标准严格控制,药价也由政府的物价部门来核定,想以此来约束医疗收费的快速增长。但问题恰恰出在这个按项目收费上:你限制我某一项的收费,但无法限制我多开项目;你控制每一种药的价格,但你无法限制我多用几种药。这样,尽管控制了单价,但无法控制看病的总费用。
在这种收费模式下,政府为了公众想控制费用,而院长为了医院发展要增加收入,院长和政府在利益上是对立的,院长不积极控制费用,政府喊破天也不行。如果把控制医疗费用的皮球踢给院长,比如采取“按病种付费,国家制定价格”的模式,每一种病要支付多少钱基本固定,多了少了都是医院的,这样,政府不用发愁,院长就会自己想法控制费用了。
医改的目标非常简单,让穷人能看得起病,让有钱人能看得好病。看病贵的问题只有通过改善医疗保障制度来解决,单纯通过公立医院的改革很难实现。医药分家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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