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我没接受过培训,现在我要辞职,单位给我要培训费,我该怎么办?

我是2007年8月进单位的,2008年1月签的劳动合同,期间属于适用期。合同期签的3年,现我要辞职,单位向我要培训费。事实上我没有接受过培训,单位说我进单位后,不可能什么都会,现在通过在单位工作,掌握了一定的技术;还有我在适用期就进班组实习,到定岗后,还继续在班组。实际上我是属于技术岗位,但是车间叫我一直在班组,说这样我掌握技术会快,这些算是培训吗?先单位向我要3000元的培训费,我想问下培训费的赔偿怎么定义的?请高人指点!谢谢!

  如果你没有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或者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关于培训的违约金的事项,那么你根本就不用支付包括培训费在内的任何违约金。

  公司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违约金的,必须提供培训协议、劳动合同、收费凭证等证据,没有证据的无权要求,更不用说事实上不存在的出资培训。即使公司的确出资培训了,没有培训协议、收费凭证也是不能要求你支付培训违约金的。

  公司不愿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你办理离职手续的,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或者直接向当地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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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1-16
这样的事情,除非对方拿出证据来,否则走仲裁也是你胜。
第2个回答  2008-11-16
实际上用人单位向员工提出培训费用补偿是合法的,单是要有专业培训的单据,如果没有单据而且已不存在的事实拒绝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现在劳动仲裁是免费受理的,如果用人单位不能提供专业并且由本人签名的费用收据是必须无条件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且仲裁期间的工资要补发。
第3个回答  2008-11-16
你就说你咨询过律师了,没有培训的证据是不能早你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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