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看学校是否尽到了对学生的管理职责,如是否落实了安全保护措施,校舍、设备、设施是否完好,能否确保学生安全等。
2、要看学校是否尽到了对学生的教育职责,如是否制定了有关的规章制度,是否认真地对学生进行了教育。
3、要看学校是否尽到了对学生的照顾责任,如是否及时制止学生的不当行为,是否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是否根据每个学生的年龄、智力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了不同层次的照顾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1、要看学校是否尽到了对学生的管理职责,如是否落实了安全保护措施,校舍、设备、设施是否完好,能否确保学生安全等。
2、要看学校是否尽到了对学生的教育职责,如是否制定了有关的规章制度,是否认真地对学生进行了教育。
3、要看学校是否尽到了对学生的照顾责任,如是否及时制止学生的不当行为,是否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是否根据每个学生的年龄、智力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了不同层次的照顾等。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亦即对于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推定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存在过错而应当承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欲不承担责任,需举证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亦即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受害学生能够举证证明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才承担责任。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主席令第二十一号)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1、要看学校是否尽到了对学生的管理职责,如是否落实了安全保护措施,校舍、设备、设施是否完好,能否确保学生安全等。
2、要看学校是否尽到了对学生的教育职责,如是否制定了有关的规章制度,是否认真地对学生进行了教育。
3、要看学校是否尽到了对学生的照顾责任,如是否及时制止学生的不当行为,是否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是否根据每个学生的年龄、智力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了不同层次的照顾等。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亦即对于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推定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存在过错而应当承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欲不承担责任,需举证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亦即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受害学生能够举证证明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才承担责任。
参考资料:中国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主席令第二十一号)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