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退我公司100万元用于我公司基础设施建设.这笔钱要交税吗

如题所述

根据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取得的财政补助如果符合规定的条件,可以按不征税收入处理,否则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条件有三个: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你们企业可以对照一下看是否符合三个条件。如果符合条件的,可以按不征税收入处理。
  对符合条件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在进行季度申报时,须将该项资金所对应的拨付文件复印件、取得时间作为申报表附报资料报送。年度申报时,应当将使用和结余情况作为年报附列资料申报,并对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用于支出形成的资产所计算的折旧、摊销数额和账务处理情况以及是否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进行单独说明。
  另外,由于不征税收入管理可能涉及五年,所以你企业必须对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单独核算,并建立台账逐年登录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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