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因为各种原因出国留学的未成年人,因为家长留守国内,监护权只好交给国外的监护机构或个人,并交纳不菲的“监护服务费”,而家长和学生本人往往对监护服务不甚满意。
为什么要监护?一是低龄学生的成长需要,二是法律规定。根据美英等国学校的要求,未成年留学生如果和父母不生活在一起,就需要在当地指定一名代理监护人。监护人其实就是代行学生父母的职责,比如生活质量、生命安全、学习等方面的安排和监督,以及其他需要监护人承担的道德和法律责任。
什么人可以代行监护权呢?一般来说,代理监护人可以由孩子的老师、校长甚至寄宿家庭来担当,但这样容易出现问题,比如信息反馈不及时和文化差异所带来的管教冲突等。为了避免这些情况,代理监护人渐渐兴起成为一项新职业。以英国为例,英国的代理监护人分为两种:专业的注册代理监护人和未注册的个体代理监护人,其中尤以海外华人居多。无论收费高低,都可能存在监护不到位的问题,而个体代理监护人出了问题往往很难追究其责任。
我们知道,对孩子,首先应该充满爱。但是当施爱变成一种商业模式时,难免就变味了,于是造成了对低龄留学生监护的缺失与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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