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需要请律师吗

如题所述

劳动仲裁请律师要视情况而定:
1、简易劳动仲裁:一些国家或地区设有简易劳动仲裁程序,用于处理简单和明确的劳动纠纷。这些程序通常简化了法律程序,使当事人能够自行参与,无需律师代理;
2、低金额纠纷:对于涉及较低金额的劳动纠纷,律师代理可能不是必需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处理纠纷,提交相关证据和文件,并在仲裁过程中进行陈述和辩护;
3、法律援助:一些国家或地区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包括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可以获得法律顾问或代理,即使无法支付律师费用。
劳动仲裁的基本流程有:
1、仲裁申请。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
2、案件受理。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
3、组建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员、二名仲裁员组成。
4、调查取证。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证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矛盾、无法认定的,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中存在的疑点,仲裁委员会依职权可找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交由法定部门勘验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
5、仲裁调解。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以及当事人拒绝接收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6、仲裁裁决。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开庭审理时,听取申请人的申请和被申请人的答辩,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辩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合议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综上所述,如果劳动纠纷较为复杂,涉及法律争议或当事人觉得自己无法有效代理自己的权益,那么请律师代理可能是有益的选择。律师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帮助当事人准备案件材料、理清法律问题,并进行有效的辩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