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每个月几号交时间是怎么算?

如题所述

社保缴费时间各省规定不同,具体需要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以下是广州、深圳和北京的社保每月缴费的时间供参考:

(1)广州:缴费单位当月的参保人员没有增减变化,应在当月15日前申报缴纳社保费;如果逾期即未在当月15日前申报缴费,主管地税机关一般按缴费单位的上月应征数据进行分次批扣,批扣时间直至当月底,这种情况下,缴费单位必须自行负责关注批扣是否成功,如果批扣不成功,需前往所属区主管地税局办税厅进行申报缴纳社保费。

(2)深圳:社保规定扣款的日期是每个月的23号--25号,如果需要查询个人明细最好是在月底的时候查询。单位如签订了银行代扣协议,一般都是15号之前扣款。具体可以向深圳社保局咨询。

(3)北京:一般社保的结算时间是每月25号,建议你最好往前赶,越临近月底办业务的人就越多,还有下午的4点前可以现金支付,4点后就只能用借记卡、信用卡支付了,它那里也接受支票(但具体要求不清楚),具体还请咨询北京12333社保经办机构落实。

扩展资料: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1、第七条 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2、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3、第八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4、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0日内,本条例施行后成立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5、社会保险登记证件不得伪造、变造。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的样式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6、第九条 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参考资料:

社会保险-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百度百科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百度百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9

社保缴费时间各省规定不同,具体需要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以下是广州、深圳和北京的社保每月缴费的时间供您参考:

1、广州:缴费单位当月的参保人员没有增减变化,应在当月15日前申报缴纳社保费;如果逾期即未在当月15日前申报缴费,主管地税机关一般按缴费单位的上月应征数据进行分次批扣,批扣时间直至当月底,这种情况下,缴费单位必须自行负责关注批扣是否成功,如果批扣不成功,需前往所属区主管地税局办税厅进行申报缴纳社保费。

2、深圳:社保规定扣款的日期是每个月的23号--25号,如果需要查询个人明细最好是在月底的时候查询。单位如签订了银行代扣协议,一般都是15号之前扣款。具体可以向深圳社保局咨询。

3、北京:一般社保的结算时间是每月25号,建议你最好往前赶,越临近月底办业务的人就越多,还有下午的4点前可以现金支付,4点后就只能用借记卡、信用卡支付了,它那里也接受支票(但具体要求不清楚),具体还请咨询北京12333社保经办机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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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9

月底做申报,月初进行缴费,月中进行扣费。

每月1-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单位受理申报时间。

缴费单位若有人员增减变化,须在当月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每年年度申报当月不受理人员增减,当月新增单位除外)。每月10号,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出当月数据后,由参保单位到地税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保基金缴纳条例》规定,按月缴纳社保基金,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的基准缴纳。而且社保部门也规定,对签署合同的劳动者的社保基金必须在当月月底前缴纳。

扩展资料

1)社会保险是国家举办和发展的一项社会事业。

2)社会保险以国家立法为保证和依据。这里强调的是:推行社会保险必须要有法律保障;实施社会保险必须依法执行。

3)社会保险以建立保险基金为物质基础。

4)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劳动者。

5)社会保险的目的在于保障当劳动者遭受劳动风险,即在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事业丧失生活的收入来源时,从社会得到基本生活的物质帮助和补偿。

6)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种,是社会保障的核心部分,社会保险政策市国家社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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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14

1、每月1-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单位受理申报时间。缴费单位若有人员增减变化,须在当月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每年年度申报当月不受理人员增减,当月新增单位除外)。每月10号,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出当月数据后,由参保单位到地税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2、《社保基金缴纳条例》规定,按月缴纳社保基金,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的基准缴纳。而且社保部门也规定,对签署合同的劳动者的社保基金必须在当月月底前缴纳。

3、一般录用新员工的单位,在当月15日以前报到的,则按整月缴纳;16日以后报到的,则发半个月工资,合同则从下月初作为起始日,企业以此规避单位多缴纳一个月社保基金(单位缴纳占了大头)的费用。目前国内企业员工平均流失率在26%以上,劳动者月初辞职的,企业和个人也必须缴纳一个月的社保基金(往往个人离去,企业除单位应缴纳部分,还必须为辞职员工个人垫付一个月的个人社保基金)。因此,企业每月缴纳社保基金的日期,大都定在20日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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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08
第一、每月1-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单位受理申报时间。
缴费单位若有人员增减变化,须在当月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每年年度申报当月不受理人员增减,当月新增单位除外)。每月10号,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出当月数据后,由参保单位到地税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拓展资料:
《社保基金缴纳条例》规定,按月缴纳社保基金,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的基准缴纳。而且社保部门也规定,对签署合同的劳动者的社保基金必须在当月月底前缴纳。

一般录用新员工的单位,在当月15日以前报到的,则按整月缴纳;16日以后报到的,则发半个月工资,合同则从下月初作为起始日,企业以此规避单位多缴纳一个月社保基金(单位缴纳占了大头)的费用。
目前国内企业员工平均流失率在26%以上,劳动者月初辞职的,企业和个人也必须缴纳一个月的社保基金(往往个人离去,企业除单位应缴纳部分,还必须为辞职员工个人垫付一个月的个人社保基金)。因此,企业每月缴纳社保基金的日期,大都定在20日以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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