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可遵循以下原则:
一,综合性原则。
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工作必须以“了解你的客户”为原则,在综合考虑和分析客户的地域、行业、身份、交易目的、交易特征等各类因素及信息的基础上进行分类。
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
在对客户的国籍、行业、职业等定性指标进行分析的同时,还应对客户资金流量、交易频率、交易规模等定量因素进行分析,正确地评估客户的洗钱风险等级。
三,持续性原则。
由于受到政治、经济、市场等各类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客户洗钱风险分类的等级以及分类的标准并非一成不变。为确保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的客观性和准确性,金融机构应对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进行动态、持续的管理。
四,保密性原则。
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标准属于金融机构内部保密信息,尤其是风险因素和评分标准的设置,直接关系到客户风险分类,需要严格保密,以避免被犯罪分子知悉后有意规避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
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的原则有:
全面性原则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
持续性原则
保密原则
洗钱行为:
洗钱,是指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通过交易、转移、转换等各种方式加以合法化、以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定义:
通俗的说,就是将“黑钱”清洗为“白钱”的犯罪行为。另外,国际上被纳入洗钱的还有:把合法资金变成黑钱用于非法用途;把一种合法资金变成另一种表面也合法的资金以侵占;把合法收入通过洗钱以逃避监管和税收。
构成条件:
1.行为人在主观上出于故意,即有掩饰、隐瞒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目的。
2.行为人实施了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