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遗嘱写明“房产由女儿继承”,为什么离婚时女婿还能分走一半?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10-21
现在很多老人都会通过立遗嘱,把自己的财产明确分配。因担心子女离婚,很多老人在立遗嘱时会写明财产留给女儿或者儿子,意思是女婿和儿媳没份。这种做法,法律也是支持的,但有时却出现了事与愿违的情况。这是因为很多老人对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什么是个人财产的认知不是很清楚。虽然老人写了遗嘱,但是遗嘱的内容没有明确约定:“财产只给自己的孩子,排除配偶继承权”,所以会导致写了遗嘱而还是给到了女婿或者媳妇。也就是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归夫妻共同所有的,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写明“房产由女儿/儿子继承,女儿/儿子所继承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应该怎么写一个有效的只给自己孩子的遗嘱呢?
第一, 形式上要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
第二, 内容上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并且还要明确具体,排除子女配偶继承权。
只有一个完成、有效的遗嘱才能真正把财产留给自己的孩子。
【参考内容】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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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3-24

现在很多老人都会通过立遗嘱,把自己的财产明确分配。因担心子女离婚,很多老人在立遗嘱时会写明财产留给女儿和儿子,意思是女婿和儿媳没份。这种做法,法律也是支持的,但有时却出现了事与愿违的情况。

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了很多老人遗嘱写明"房产由女儿/儿子继承",但离婚时女婿/儿媳还能分走一半的情况,这到底是为啥呢?

有些老年人在写遗嘱时,虽然写明了“房产由女儿/儿子继承”,但没写明其配偶没份。而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如下:“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也就是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归夫妻共同所有的,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写明“房产由女儿/儿子继承,女儿/儿子所继承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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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1-05
呵呵,人之常情吧,说白了就是把儿媳和女婿当作贼来防,社会是越来越进步,人心是越来越难测,活在当下,我要是有孩子,估计我也会这么做,目的是以防将来小俩口会离婚。但我却不认同这样做的行为,如果女婿或者儿媳,对老人进行了赡养和孝顺呢?,这样做,是不是对他们不公平?岂不是干活儿有他们的份,公平吗?再说这样做,是不是会对小夫妻的感情有影响?心里的失衡是会影响夫妻的情感的,不要讲什么高调,我就知道有一位做儿媳的,对她的婆婆,失能的老人照顾的无微不至,确实是比一般的亲生儿女都做的好,确定的是比婆婆自己生的孩子,要做的多的多,她婆婆身上长褥疮,北京的大夏天,儿媳每天都给老人擦身子,屋里还不能开空调,那个汗流的啊,流进眼睛里,辣眼睛,一天不定期的给褥疮附近按摩,那小床矮的,弯腰、腰都当时很疼,不管拉没拉尿,每天都给换个干爽的内裤,有一次刚给老人剪完指甲,给老人洗头的时候,老人作,回首照儿媳妇儿胳膊上一挠,胳膊立马好几道凛子。。。。更别提日常的擦屎刮尿了,难道就这样的儿媳妇,还要防着吗?那人性也太暗黑了,但现实却是让人心寒的。。。。。人性
第4个回答  2020-06-14
遗产这个东西。如果资金过多,可以去做个公正,做了公正以后。不管是女方,还是男方,都没有任何资格要求分走一半。遗产,只属于单方面收入,不纳入共同财产。如果没有公正。在不动产房本改名后,那么,另一方可以要求分一半。所以,如果自己家老人有产权不动产的遗产情况下。可以去做个公正。世界上有扶弟魔,有宝妈男。更多的是钱迷。在前的驱使下,大部分人都会去做一些违背良心,违背道德的事情。
第5个回答  2019-12-30
立遗嘱时一定要在公证书上特地标明,房产是赠与女儿一人的!我父亲在咨询公证处时听公证员讲的,我们家也如此做了!女婿,儿媳都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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