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办法,用个团场结合事迹,制定报什么备案?

如题所述

为由盟市、旗县(市、区)财政解决报备。

城镇社区工作人员的报酬待遇所需经费,由盟市、旗县(市、区)财政解决,自治区采取转移支付的形式对各地区予以补助,确保城镇社区工作人员的报酬待遇和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资金足额到位。对城镇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所需经费,按现行有关规定解决。

城镇社区工作人员不再从事社区工作,且在社区工作满10年的,经济补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已领取一次性退养费的原社区居委会成员,不再享受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各盟市、旗县(市、区)财政解决。

扩展资料:

社区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规定:

1、每人每月工资报酬按3113元(含五险一金)执行,社区工作满三年的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报酬为3313元/月,2015年第二批(含暂缓进站人员)社区工作满三年的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月报酬暂按照原标准即3113元/月人发放。

2、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盟市上报的项目,按照轻重缓急和相关要求,进行认真审核筛选和评估排序,结合各盟市上一年度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及升级改造等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提出分配使用方案,并由部务会研究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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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22
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办法,用个团场结合事迹,制定报什么备案?不明白你到底要办什么事情,你能讲清楚一点吗?
第2个回答  2019-12-22
(一)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由基础报酬、津补贴、年限报酬三部分构成。
1. 基础报酬:按学历确定,取得国家承认大专(高职)学历的(高中毕业复转军人)每月1000元,本科学历的每月1300元,研究生学历的每月1800元。
2. 津补贴:由工作补贴、生活补贴和职称补贴三部分构成。
工作补贴:每人每月700元。
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0元。
职称补贴: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每月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职称补贴。
3. 年限报酬:聘任期间,在社区工作每满一年,从下一年度起每月增加年限报酬15元。
(二)社会保险
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标准执行。住房公积金按各市制定政策执行。
(三)其他待遇
冬季取暖和夏季防暑补贴,参照当地标准执行。鼓励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在聘任期间参与竞选社区居委会成员,依法当选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增发岗位补贴,主任每月900元,副主任每月600元,委员每月400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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