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的企业主要采用形式是什么?

如题所述

澳大利亚的企业主要采用以下形式:独资经营、合伙经营、合资经营、信托或公司。
独资经营/独资企业
个人可以自身名义独资经营业务,通常也称为独资企业。独资企业的设立相对简单,除了本人没有其他独立的法人实体。因此,独资企业主个人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其经营收入将按作为独资企业主的个人税率征税。
同其他企业结构不一样,目前并没有特定的立法监管独资企业,但其必须遵守具体涉及其业务的其他法律规定。
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若干个人或公司合伙经营的企业。合伙企业(某些专业合伙企业除外)的合伙人数限制在20人或以内。
多数合伙企业通过一份合伙协议而设立,其中规定合伙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且受适用的立法约束。合伙企业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因此其资产由所有合伙人共同所有,或者按合伙协议列明的比例各自拥有。
合伙人共同分享利润,并须各自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澳大利亚某些州规定,部分(非全部)合伙人的赔偿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从而组成一家有限责任合伙企业。但有限责任合伙人不得参与合伙企业的管理。
合伙企业一般受澳大利亚各州的法律、普通法及合同法管制。
合资企业
合资企业是由若干个人或公司合资经营的企业。合资企业描述的是订立协议的多方之间的关系,各方在存续为独立实体的同时向共同的战略目标迈进。合资企业不同于合伙企业之处,在于它经常是针对某个特定项目或商业目标而成立,或出资人的贡献在类型、金额或时间安排上有所不同。合资企业通常有一个确定的目的。
合资企业可以是公司(独立的法人实体)或非公司结构(纯粹的合同安排)。各个合资人的权利与义务依照合资条款而定。合资企业受普通法管制,如果是成立为公司形式的合资企业,则适用《公司法》。
信托
投资者可采用信托形式经营。受托人拥有信托财产并代表信托受益人经营业务。受托人将承担信托的法律义务,但通常就该义务对信托财产有相应的追偿权。受益人的权力依照信托条款而定,受益人的权利可以是固定比例或由受托人酌情调整。信托受普通法及合同法管制。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