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4年买的房子,经过公证处公证,但土地使用证还是原来房主的句子,请问这样对房屋拆迁有影响吗?

如题所述

有一定的影响,通常土地证面积比房证面积要大,像你所说(即使是打官司)你只能占有和你房证上同样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其他多出的面积由原房主享有使用权.
举个例子,你房证90,土地证130,如果按房证面积计算,多出来的40平土地按拆迁标准补偿给原房主,你得不到,如果按土地证面积回迁的话,你得90,原房主还能得到40平方(可以卖也可以自己补偿一定面积差价购买一套),具体要按当地拆迁中有关规定.建议两家协商,(如果回迁面积是按土地证面积计算的话)你出一部分钱让原房主把余下的土地使用权也转让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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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2-02
一、如果是商品房,应去土地部门办理更名手续,因为地随房走。没有及时更名遇拆迁的话应该不会收到影响,毕竟拆迁的对象和补偿依据是房产不是土地。
二、如果是私有的平房,土地面积会计入拆迁补偿范围,你应当向拆迁单位提交公证书,依据地随房走的原则,一般也能办理到你名下。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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