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马新贻这个人如何?

刺马的男主角。
他本是太平军的人,后来投效清廷,感觉不是太好。
但是似乎张文祥杀他并非是因为他夺兄弟妻子,而是因为某些政治势力要他死。
所以想客观了解一下这个人。
原来他没入太平军啊?

马新贻(1821~1870)回族,菏泽城东北西马垓村人。祖辈几代为清朝官吏。27岁中进士,先后任安徽建平知县、合肥知县、安徽按察使、布政使、浙江巡抚、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等职。清同治九年(1870年)7月26日遇刺身亡。皇上亲赐祭文、碑文,特赠太子太保,予骑都尉兼云骑尉世袭,谥"端敏"。江宁、安庆、杭州,海塘以及菏泽都为他建有专祠,有地方还规定每年春秋,官为之祭。
1853年(清咸丰三年),马新贻任合肥知县时,曾随钦差大臣袁甲三率兵镇压太平军,攻破了太平军占领的盛家桥、三河镇等据点。其后,庐州城被太平军占领,他招募骁勇进行训练,以图克复。因太平军刚到,马新贻暂避其锋芒。后乘其不备,夜间火烧太平军营,大败太平军,攻占了庐州。由于镇压太平军有“功”,升庐州知府。
1858年(清咸丰八年)任按察使时,舒城、六安等州县失守,陈玉成率军进攻庐州,马新贻随同清军官兵迎战,被太平军打得大败。庐州重新被太平军占据。因而被清政府革职留任。1860年(清咸丰十年),钦差大臣袁甲三保举马新贻复官。1862年(清同治元年),马新贻回家奔丧百日后,赴大营办理军务,署庐州、凤阳、颖川兵备道,随安徽巡抚唐训方巡视蒙城、亳州。1863年(清同治二年)他在蒙城战胜太平军升安徽布政使。
1864年任浙江巡抚。在任期间,修筑海塘,奏减杭、嘉、湖、金、衢、严、处七府浮收钱漕,复兴各府书院等。不久任闽浙总督。
1868年(清同治七年)二月,任浙江、福建总督,八月任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
1870年(清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马新贻赴署右箭道校阅操练,回署衙时遭捻军张汶祥行刺身亡。这一案件顿时轰动全国,朝廷命护督将军魁玉与漕运总督张之万会审,后又派刑部尚书郑敦谨会同新任两江总督曾国藩复审,以张汶祥潜通海盗图谋报复定案,张汶祥被凌迟处死。
“东南三大政,曰漕,曰盐,曰河”[1](德庆《序》)。漕运、盐政和河工是江、浙两省行政事务中的重中之重,核心所在。
一、主持完成浙江减漕运动
咸同之际,清廷内忧外患,统治遇到巨大危机。与军事活动相配合,清廷也着手推行政治攻势,大力施行收买人心的举动。其中最重要的举措就是减赋运动。减赋运动曾广泛开展于诸多省份,虽时间不尽相同,但主要集中于核定地丁漕粮、裁革部分浮收。
咸丰七年(1857年),湖北兴办减漕之后,户部即欲浙江照办,但遭反对,有人指出:“浙江情形不同,尚须从轻。江浙州县痼疾太深,亦恐非目今长官所能钤制。”表示只有由铁腕人物出面,浙江减漕才有成功的希望,“非欲迟也,盖有待也”[2](卷三《抚鄂公牍一》,《致钱萍矼枢密》)。同治二年(1863年),福建道监察御史丁寿昌奏称,浙江应乘机减赋,并建议各州县按应征漕米旧额永减1/3(同治二年四月二十三日,福建道监御史丁寿昌折)。六月初三日,清廷发布上谕,著闽浙总督左宗棠通饬杭嘉湖三属,“将实在征漕税则详细确查,各按重轻分成量减。”(同治二年六月初三日)由于军事需要,左宗棠随即赴闽剿匪,减赋事宜由刚刚接任的巡抚马新贻承担。
同治四年三月二十二日,马新贻奏称:“浙西三府为财赋之区,贼之蹂躏亦深,数年之间,穷乡僻壤,搜括无遗,昔之繁盛村落,今则一片荒郊。”(同治四年三月二十二日,浙江巡抚马新贻折)他首先对当年三府应征缓征免征钱粮进行分别请示。闰五月,他又会同左宗棠陈奏浙漕应征分数,即按8/30的比例,将浙江各属漕粮全部额减。共计浙省额征漕白米1147300余石,除南匠正耗133863石、白粮舂办米13039石不减外,应减米266765石,分别按等核减。
清廷完全同意马新贻的意见,谕令立即将减漕之事“刊刻誊黄,遍行晓谕”( 同治四年五月十一日),浙江减赋运动遂告一段落。
早在太平天国起义之前,浙江就有很严重的浮收问题。马新贻于减漕之外,又乘机主张裁减漕粮浮收。他所主持的浙江减定浮收章程,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三点:一、正额照常征解,惟杭嘉湖漕米额征数依谕旨酌减。二、一切陋规概行禁革,对浮收加以裁减,仅酌留平余为办公费。三、严禁大小户之分。这些规章均能与裁减浮收相辅而行,故都获得了良好的结果。[5](卷一,《核减杭湖二属浮收钱粮数目折》,同治四年四月十二日)。四年九月,马新贻与藩司蒋益沣、粮道薛时雨等人,访查各州县征收漕南旧规,除酌留耗余以为办公之费,其余悉改新章,其中以裁革海运津贴所省最多。通过核算,杭州府可减浮收64653石,嘉兴府可减285387石,湖州可减136866石,合计减浮收米486906石。另外,漕南统征分解,米款向以征剩漕米归南,“多系疲玩,小户历来折钱完纳,今一并核减”,三府南米,共计减浮收钱247千余串。(同治四年九月二十八日,浙江巡抚马新贻折)
值得注意的是,马新贻虽然重视水利,却绝不好大喜功,不做“形象工程”,不做无用功。同治八年十一月,针对已经并无多少实际操作可能的修复运河通漕事宜,他明确指出,运河工程浩大,黄河泛滥,“人力难施”。(卷八,《江北冬漕先筹河运折》,同治八年十一月初六日)九年六月,针对翰林院编修蔡则云等人恢复淮河故道的建议,马新贻又奏称,欲挽淮归故,必先大浚黄河。但这样一来,非数百万金不能成功,当此国家多难、饷需支绌之际,势难筹此巨款。只能分别缓急,次第兴工,期以数年或有成效,“不求速效,但求实际;不求利多,但求患减;为得寸得尺之计,收循序渐进之功”,明确反对盲目乱上项目。(卷九,《筹浚淮水故道折》,同治九年六月初七日)
刺客名叫张汶祥,46岁,河南汝阳人。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南下宁波贩卖毡帽,据说当过四年太平军,还救过一个叫时金彪的清军俘虏。后来看到太平军大势已去,便与时金彪出逃,回宁波与南田海盗团伙往来密切,做过洪匪李侍贤的裨将。张汶祥束手就擒、自报姓名。第二天,马新贻毙命。
堂堂两江总督竟然在总督府被刺身亡,对风雨飘渺的清朝廷来说,不仅是种打击,也是讽刺。慈禧太后接到奏报后吃惊地表示:“马新贻此事岂不甚奇?”
可更奇的是刺客张汶祥的供词。据张汶祥供称,他之所以要杀马新贻,动机有三点:一是张汶祥回到宁波后,发现一个叫吴炳燮的人霸占了自己的老婆,还有钱财,人财两空的张汶祥找到时任浙江巡抚的马新贻,请他断个公正,但马新贻未受理。张汶祥只好到宁波府告状,虽妻子回来,但钱却丢了,气急之下,逼老婆吞烟自尽,张汶祥认为马新贻应对自己的不幸负一定责任;二是张汶祥曾经有一些海盗朋友被马新贻捕杀;三是马新贻明令禁止张汶祥私自开的“小押”(重利盘剥的典当行)生意,绝了张汶祥的生路,加深了张汶祥对马新贻的愤恨。新仇旧恨,使得张汶祥动了杀心,将马新贻刺杀。
这份供词是官方认可的定谳,签字画押后,如今尚存于台北故宫博物院。张汶祥为何“刺马”?清廷给出的答案是“听受海盗指使并挟私怨行刺”,“实无另有主使及知情同谋之人”。1871年10月,张汶祥被剖腹挖心,祭奠马新贻。
刺马真相难求
■刺客交代了三点行刺动机,漏洞百出
1870年(同治九年)8月22日,上任仅两年的两江总督马新贻在箭场参加完阅射后步行回官署,刚走到官署后院门口,突然从人群中闪出一人,一边口呼冤枉,一边拔出匕首,刺入马新贻的右肋。冷兵器时代的刺杀行动技术含量要求非常高,荆轲刺秦王尽管挖空心思最终还是一去不复返。可是,就在检阅完军队回家的路上,在成群的亲兵随从护卫下,堂堂的两江总督竟被一个大街上窜出来的刺客刺中了,而且刺得非常到位,马新贻第二天就毙命了。怪不得慈禧太后接到奏报后吃惊地表示:“马新贻此事岂不甚奇?”
更奇的还是刺客的供词。据刺客供称,他叫张汶祥,46岁,河南人。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南下宁波贩卖毡帽,当过四年太平军,其间救过一个叫时金彪的清军俘虏。后来看到太平军势力不支,与时金彪趁机逃出,辗转回到宁波,与南田海盗团伙往来亲密。他交代的杀人动机有三点:一是他回到宁波后发现自己的老婆和钱财被一个叫吴炳燮的霸占了,于是找到时任浙江巡抚的马新贻拦轿喊冤,马未受理。他只好到宁波府告状,虽然要回了妻子,但是钱没有追回来,气急之下,逼老婆吞烟自尽,马应该对他的不幸负责;二是他的很多海盗朋友被马巡抚捕杀,海盗们说他最讲义气,应该杀马新贻为朋友报仇,同时也泄私愤;三是他私自开的“小押”(重利盘剥的典当行)生意被马巡抚明令禁止,绝了他的生路,加深了他对马的愤恨。新仇旧恨加在一起终于使张汶祥动了杀心,一路跟随马新贻从浙江到了福建、江苏,两年之后终于找到机会将其刺杀。
这份供词漏洞百出,却是官方认可的定谳,白纸黑字,签字画押,尚存于台北故宫博物院。
■民间流传的说法:为兄弟复仇?为国家锄奸?
张汶祥刺马不惜性命处心积虑两年,就出于这么简单的动机?显然不能服众。因此从马新贻被刺起,关于张汶祥的杀人动机就有很多种说法。
《清稗类抄》就搜罗了另外两种:一说马新贻在合肥办团练曾被捻军头目张汶祥俘虏,张久欲投清,就放了马新贻,并连同其友曹二虎、石锦标与马结为异姓兄弟。后马新贻编选张汶祥的降军为山字营,并屡立战功,很快就升迁到了安徽布政使,对三位出生入死的兄弟却逐渐冷淡。这时正好曹二虎把妻子接来同住,马见曹妻美貌,不仅设法骗奸,还诬陷曹二虎“通捻”将其捕杀。张汶祥为替二虎报仇,将马刺杀。
另一种说法是,张汶祥最初与一个叫徐弁的同是太平军李世贤部战士。李世贤兵败后,徐投奔马新贻,成了马的亲兵,张汶祥则到宁波开小押店为生。一次,张到杭州访徐,徐密告他说马新贻正私通甘肃回王准备反清(马新贻是回民),回王军队不日将南下,江浙一带由马负责征讨。张汶祥当场怒骂:“此等逆臣,吾必手刃之!”后又因马新贻下令取缔非法营业的小押店,张汶祥生计被断,出于国仇私愤刺杀了马新贻。
■“督抚不和”之说在审案过程中得到了官方讨论
《清稗类抄》成书距刺马案未久,可见这些说法产生很早,但都只在民间流传,而马死于“督抚不和”的说法却得到了官方讨论,此说是案件审理过程中由太常寺少卿王家璧正式提出的。
当时江苏巡抚丁日昌之子丁惠衡犯了案子,归马新贻查办。王家璧认为丁向马“请托不行,致有此变”。他还说这个传闻流传很广,而且传播得很远。丁日昌“本系矫饰倾险小人”,江南官员那么多,大家偏偏怀疑他,未必是空穴来风。清廷向来鼓励官员“风闻言事”,王家璧此举也是人臣本分。但他的奏折当时就遭到了主审官郑敦谨的否定 此外,章士钊认为:“夫文祥,官文书明明宣称洪秀全余党,粤捻两通,而其报仇远因,则在南田围剿一役。”章先生所说的南田洪秀全余党,在张汶祥的供词中是海盗,与太平军毫无干系。这很可能是章先生把张汶祥参加太平军的经历与海盗混淆了。说张汶祥为太平军报仇,可能性似乎不大。
■湘军集团是元凶的说法缺乏扎实的证据
马新贻死于湘军集团策划的政治谋杀案的说法起源也比较早,其中论述最全的是高尚举的《刺马案探隐》。他认为,在镇压太平军的过程中,曾国藩的湘军实力逐步做大,成了朝廷心腹大患,于是慈禧把曾国藩调离两江总督的位子,派马新贻担任,以牵制湘军势力。另外,马还肩负着调查太平天国财宝去向的慈禧密令。马的到任触动了湘军集团的利益,所以湘军指使张汶祥刺杀了马新贻。
马新贻死于湘军主使的一些蛛丝马迹,但并没有给出任何确凿证据,作者提出的一些理由也多经不起推敲。如慈禧密令马新贻调查太平天国金银的下落以及马新贻上任前对兄长表示自己凶多吉少,这两条关键证据,据作者所说,是得之于马新贻后人,这就使其可靠性大打折扣。所以马新贻死于湘军的说法,尽管存在这样的可能,但还缺乏扎实的证据。
■此案牵扯面太广,传奇因素众多,真相已被淹没
曾国藩的幕僚薛福成曾在日记中说:“或谓必有指使之人,或有以帷薄事疑马公者。盖谓汶祥奋不顾死,非深仇不至此也。”
张汶祥究竟受何人指使?是湘军、太平军还是海盗?如说因帷薄事(男女欢合之事)被杀,似乎又陷入了“渔色负友说”,此说如此盛行,原因何在呢?张汶祥的供词是官方捏造的吗?为什么供词中张会说“养兵千日,用在一时”?如果张与马并不认识,那么到底是什么导致张对马怀有如此深仇大恨?如果张与马相识,马的遗折为什么说自己是被“不识姓名之人”所刺?刑部尚书郑敦谨审完案后未及回京复命就在途中上书以病乞罢,而他14年后才亡故。是因为未审出真相,羞于做官吗?一切都是未解之谜。
总督被刺杀本来就罕见,何况又纠结着湘军、太平军、捻军海盗,甚至传教士等众多集团,牵扯到慈禧、曾国藩、丁日昌等重要人物,包含着反清、报仇、夺妻等诸多传奇元素,怪不得说法蜂起、真相难求。也许正因为太受关注,世人给出的答案太多,反而将真相淹没了。郑认为丁惠衡的案子始终都是丁日昌大义灭亲,自行奏办,不会向马请托,当然也不会有怀恨杀人的事。事实的确如此,况且丁惠衡当时尚未投案,未经审理,更没有被杀头,丁日昌恐怕不至于因为走后门不成就动了杀心。
○“刺马案”刚发生不久就被改编成了戏文,被京剧、文明戏等各种艺术形式编演。1949年“刺马”故事被搬上银幕,此后在香港多次被改编成电影,其中最有名的版本是张彻1973年导演的《刺马》。而最新版本是陈可辛的《投名状》。
○《投名状》中有一个情节是太平军苏州守将变相自杀,死于刘德华扮演的清廷将领之手,这纯属虚构。事实上,淮军攻破苏州时太平军的将领是慕王谭绍光。他16岁参加太平军,后隶属忠王李秀成,勇敢善战。在苏州保卫战中,他在议事过程中被太平天国内部的叛徒刺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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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11
上得庙堂下得班房绿得兄弟骗得汶祥……渔色负友好像是真的,但是他真不是太平军,汶祥是太平军,马大帅以前不是。他算是个好官吧,有一些突出政绩比如两淮盐政,减免赋税,也修过水利,反正老百姓挺爱戴他的。还有个说法,刺杀马新贻的刺客是湘军的人,曾国藩指使的好像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1
马新贻(1821-1870)字谷山,号燕门,别号铁舫,谥号“端敏”。回族,菏泽城东北马垓村人。
他生于官宦之家,祖辈几代为清朝官吏。1846年(清道光二十六年)中举人,次年中进士,先后任安徽太和、宿松、亳州、建平、合肥等知县及安徽按察使、布政使,浙江巡抚,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等职。
1853年(清咸丰三年),马新贻任合肥知县时,曾随钦差大臣袁甲三率兵镇压太平军,攻破了太平军占领的盛家桥、三河镇等据点。其后,庐州城被太平军占领,他招 募骁勇进行训练,以图克复。因太平军刚到,马新贻暂避其锋芒。后乘其不备,夜间火烧太平军营,大败太平军,攻占了庐州。由于镇压太平军有“功”,升庐州知府。
1858年(清咸丰八年)任按察使时,舒城、六安等州县失守,陈玉成率军进攻庐州,马新贻随同清军官兵迎战,被太平军打得大败。庐州重新被太平军占据。因而被清政府革职留任。1860年(清咸丰十年),钦差大臣袁甲三保举马新贻复官。1862年(清同治元年),马新贻回家奔丧百日后,赴大营办理军务,署庐州、凤阳、颖川兵备道,随安徽巡抚唐训方巡视蒙城、亳州。1863年(清同治二年)他在蒙城战胜太平军升安 徽布政使。
1868年(清同治七年)二月,任浙江、福建总督,八月任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1870年(清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马新贻赴署右箭道校阅操练,回署衙时遭捻军张汶祥行刺身亡。这一案件顿时轰动全国,朝廷命护督将军魁玉与漕运总督张之万会审,后又派刑部尚书郑敦谨会同新任两江总督曾国藩复审,以张汶祥潜通海盗图谋报复 定案,张汶祥被凌迟处死。案发后,皇帝亲赐祭文、碑文,特赠太子太保、预骑都尉 兼云骑都尉世袭、谥“端敏”,敕令江宁、安庆、杭州、海塘、菏泽等地为其建造专祠。

马新贻,字谷山,山东菏泽人。道光二十七年进士,安徽即用知县,除建平,署合肥,以勤明称。咸丰三年,粤匪扰安徽,淮南北群盗并起,新贻常在兵间。五年,从攻庐州巢湖,新贻击败援贼,迭破贼盛家桥、三河镇、柘皋诸贼屯,寻克庐州。积功累擢知府,赐花翎,补庐州。七年,捻匪、粤匪合陷桃镇,分扰上下派河,新贻破贼舒城,记名以道员用。八年,署按察使。贼犯庐州,新贻率练勇出城迎击,贼间道入城,新贻军溃失印,下吏议,革职留任。九年,丁母忧,巡抚翁同书奏请留署。十年,钦差大臣袁甲三为奏请复官。十一年,同书复奏荐,命以道员候补。丁父忧,甲三复奏请留军。同治元年,从克庐州,败贼寿州吴山庙,加按察使衔,署布政使。苗沛霖叛,从署巡抚唐训方守蒙城,屡破贼。二年,授按察使,寻迁布政使。
三年,擢浙江巡抚。浙江新定,民困未苏,新贻至,奏蠲逋赋。四年,复奏减杭、嘉、湖、金、衢、严、处七府浮收钱漕,又请罢漕运诸无名之费,上从之,命勒石永禁。筑海宁石塘、绍兴东塘,浚三江口。岐海为盗贼窟穴,遣兵捕治,擒其魁。厚於待士,会城诸书院皆兴复,士群至肄业,新贻皆视若子弟,优以资用奖励之。严州、绍兴被水,蠲赈核实,灾不为害。台州民悍,辄群聚械斗,新贻奏:“地方官惮吏议,瞻顾消弭。请嗣后有讳匿不报者参处;仅止失察,皆宽贷,仍责令捕治。”下部议行。象山、宁海有禁界地曰南田,方数百里,环海土寇邱财青等处窟其中,遣兵捕得财青置之法,南田乃安。黄岩总兵刚安泰出海捕盗,为所戕,檄副将张其光等击杀盗五十馀。上以新贻未能豫防,下吏议。嘉兴、湖州北与苏州界,皆水乡,方乱时,民自卫置枪於船,谓之“枪船”,久之聚博行劫为民害。新贻会江苏巡抚郭柏廕督兵擒斩其渠,及悍党数十,枪船害始除。擢闽浙总督。
七年,调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奏言:“标兵虚弱,无以壮根本。请选各营兵二千五百人屯江宁,亲加训练。”编为五营,令总兵刘启发督率缉捕,盗为衰止。宿迁设水、旱两关,淮关於蒋坝设分关,并为商民扰累。新贻奏:“蒋坝为安徽凤阳关辖境,淮关远隔洪泽湖,不应设为子口。当令淮关监督申明旧例,严禁需索。宿迁旱关非旧例,徵数微,请裁撤,专收水关。”从之。幅匪高归等在山东、江苏交界占民圩,行劫,新贻捕诛其渠。
九年七月,新贻赴署西偏箭道阅射,事毕步还署。甫及门,有张汶祥者突出,伪若陈状,抽刀击新贻,伤胁,次日卒。将军魁玉以闻,上震悼,赐恤,赠太子太保,予骑都尉兼云骑尉世职,谥端愍。命魁玉署总督,严鞫汶祥,词反覆屡变。给事中王书瑞奏请根究主使,命漕运总督张之万会讯。之万等以狱辞上,略言:“汶祥尝从粤匪,复通海盗。新贻抚浙江,捕杀南田海盗,其党多被戮,妻为人所略。新贻阅兵至宁波,呈诉不准,以是挟仇,无他人指使。请以大逆定罪。”复命刑部尚书郑敦谨驰往,会总督曾国籓覆讯,仍如原谳,汶祥极刑,并戮其子,上从之。
新贻官安徽、浙江皆得民心,治两江继曾国籓后,长於综核,镇定不扰。江宁、安庆、杭州、海塘并建专祠。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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